科技创新的风向标:关注2024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

发布机构: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
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途径及要求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属控股公司、集团公司、驻津科研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等可以提名。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按要求择优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提名工作。 (二)专家提名 1.专家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本市专家包括: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 (3)2014年(含)以来获得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

附件:2个,
🔍 高亮关键词导航 0
切换窗口 Ctrl+H
上/下一个 Ctrl+↑/↓
📍
暂无高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