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创新的风向标:关注2024年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发布机构:天津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4-08-06 至 2024-08-31 附件:2个资助来源:天津市科学技术奖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各提名单位、提名专家: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途径及要求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 (一)单位提名 1.提名资格。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市属控股公司、集团公司、驻津科研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功能区管委会)等可以提名。 2.提名要求。提名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遴选机制,按要求择优开展“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范围内的提名工作。 (二)专家提名 1.专家资格。具有提名资格的本市专家包括: (1)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 (2)2014年(含)以来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的第一完成人; (3)2014年(含)以来获得天津市科技重大成就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一等奖的第一完成人。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2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