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青海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青海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附件:7

资助来源:青海省科学技术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27号)、《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2号)和《青海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青科发成区〔2024〕25号)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青海省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省科技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省科技奖包括以下五类奖项: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合作奖。   二、提名方式   省科技奖提名采取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被提名者可根据实际情况,由1名专家或1个单位进行提名。   (一)专家提名   两院院士(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获得者在充分了解提名项目真实情况的基础上,可在本人熟悉的学科领域范围内提名1项省科技奖,奖种不限。提名专家不能作为本年度提名项目的完成人或被提名人。提名专家应回避本人提名项目所在奖种的评审活动。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

附件:7个,
🔍 高亮关键词导航 0
切换窗口 Ctrl+H
上/下一个 Ctrl+↑/↓
📍
暂无高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