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

发布日期: 附件:1

资助来源: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县(区)教育局,宁东管委会社会事务局,各高等学校、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直属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的教育方针,总结2018年以来我区教育科研成就,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育科学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我区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宁夏第四届优秀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原则 (一)坚持正确导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进行科学研究。 (二)坚持质量至上,宁缺毋滥,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要求观点鲜明、资料翔实,数据准确、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和时代性。 (三)坚持问题导向,面向基层一线,突出教育科研的实践性,以重大教育战略问题和教育教学实践问题为主攻方向,支撑引领教育改革发展。 (四)坚持分类评价,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对参评成果实行分类评价。 二、评奖范围和参评成果条件 (一)2018年7月以来出版的教育学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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