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度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航海技术发明奖的通知

发布机构:中国航海学会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中国航海学会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航海技术发明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航海学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年度工作安排,中国航海学会现启动2024年中国航海科技奖中的航海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航海技术发明奖(以下简称“进步奖和发明奖”)的申报受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4年度进步奖和发明奖的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5日,逾期按下一年度申报处理。请各申报和推荐单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和时间安排。 二、奖项受理 1.进步奖申报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申报奖项的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其中,今年新增加标准研究类项目,凡航海领域发布实施一年及以上的国际标准(由ISO、IEC、ITU及其他国际组织发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均可申报。  2.发明奖申报项目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总体技术必须经一年以上应用和实践验证,即本年度申报奖项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且前3人应为提名书中“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表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

附件:2个,
🔍 高亮关键词导航 0
切换窗口 Ctrl+H
上/下一个 Ctrl+↑/↓
📍
暂无高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