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锦州市科学技术协会;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24-05-15 至 2024-06-14 附件:2个资助来源:关于开展2024年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县(市)区科协、人社局,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协及 企事业单位: 根据《锦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评选办法》(锦科协发 〔2017〕27 号)文件精神,市科协、市人社局决定开展 2024 年锦 州市自然科学学术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类别 学术论文、技术创新论文和学术著作,学科范围:自然科学、 工程技术科学、农业科学、医药科学等领域。 二、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为第一作者,并且工作单位在锦州地区(不包括 在读学生)。 2.事业单位申报人的参评学术成果必须在正式期刊上发表或出版;企业单位申报人的参评成果发表或未发表均可。 3.申报成果不得涉密,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4.成果期限:事业单位申报人的参评成果应是 2022 年 1 月 1 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正式期刊上发表或出版的学术成果。 成果对应检索证明体现的出版年月也应在上述时间范围之内,除 出版年月以外的时间表述均不能代替成果的出版时间。 5.往年获奖成果不再参评。 三、推荐单位 推荐单位为县(市)区科协、市级学会、企业科协、高校科 协及其他企事业单位。 四、申报程序 1.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2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