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附件:6

资助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专家):  为深入实施科教兴宁战略、人才强区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奖励在我区科学技术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进一步体现创新激励导向,营造良好创新氛围,支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87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宁科规发〔2019〕2号)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和类别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授予在科学研究、技术发明、技术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高新技术产业化及软科学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组织。  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分设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自治区对外科学技术合作奖3个奖项。其中自治区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和自治区对外科学技术合作奖不分等级,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二、提名要求  (一)提名者资格和要求。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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