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征集生态环境领域专家的公告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日期:2026-07-22 至 2026-08-12 附件:2个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领域专家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为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共决策参与、咨询中的智力支撑作用,提升生态环境决策与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与规范化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治过硬、业务突出的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专家人选,充实完善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各领域专家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专家领域: 本次征集专家领域包括: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大气污染防治、生态环境监测、专项资金项目监督等。 二、入库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制度,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 2.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并遵循业务委托要求的管理规定;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较强的分析判断能力,熟悉生态环境相关领域或行业的研究发展特点、规律、动态和需求,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规,能够以科学严谨、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职责,独立、公正、客观地提供专业咨询意见; 4.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2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