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补充征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专家的通知

发布机构:福建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福建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专家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高校:   为进一步强化我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队伍建设,提升评卷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财政部会计财务评价中心关于印发的通知》(会评〔2025〕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公办本科院校补充征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专家,担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卷组长及组长助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推荐人选须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纪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   2.责任心强,组织纪律性高,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年龄在60周岁以下,能够适应集中评卷工作的强度与节奏,服从统一工作安排;   4.具备较强的保密意识,能够严格遵守评卷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流程。   (二)专业条件   1.具有本学科长期教学和评卷经验的高校教师;   2.熟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考试内容、题型及评分标准;   3.从事相关学科教学、科研或相关专业工作满五年以上,业务能力强,专业功底扎实;   4.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高级会计师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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