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发布2026年中医药科技联合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机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四川省中医药科技联合专项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州)科技、中医药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和中医药强省建设相关工作要求,根据《四川省中医药科技联合专项实施方案》,现发布2026年中医药科技联合专项项目申报指南。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上传。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创新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注册地应在四川省境内,鼓励产学研联合申报。 3.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4.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5.由企业牵头申报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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