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 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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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关于填报“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 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的通知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相关工作要求,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病原学与防疫技术体系研究”重点专项(以下简称病原学专项)2024年度项目将进入正式申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项目预申报书的进一步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上应与之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一)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承担单位、已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课题数。 (二)不允许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完善研究人员及参与单位 项目牵头单位应在已有项目(课题)负责人基础上,补充项目(课题)骨干和其他研究人员。项目可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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