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6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附件:1

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盟(市)科技局、财政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财政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23〕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申报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是指中央财政用于支持和引导地方政府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科技改革发展政策、优化区域科技创新环境、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2026年自治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等4个方面,具体要求如下: (一)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南代码1001) 1.支持方向:围绕产业创新高地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重点支持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域内企业,开展的科技研发活动项目。 2.支持额度及执行期:单项资助资金额度不超过100万元(含),项目执行期不超过3年(含)。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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