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科学发展再迈步:2023年度理论体系研究课题名单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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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公示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2023年度课题经过资格审查和三轮双向匿名评审,计划立项23项,现将拟立项名单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2月2日至8日。
立项调整:在公示的拟立项项目中,部分项目的名称进行了规范调整,部分项目类型也可能有所变动。公示期内,如果项目申请人不同意名称更改或类型调整,可在2月8日前向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申请取消立项,此类申请不影响其后续申报其它项目。
公示承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话,公示内容即视为立项承诺。项目申请人需按照立项承诺完成课题,否则可能面临撤项处理,资助经费将被追回,并取消其三年内申报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项目、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课题的资格。
异议处理:公示期间如有其他异议,需在工作日以实名方式向内蒙古自治区社科规划办(电话:0471—4812147)或内蒙古自治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办公室(电话:0471—4951886)反映情况,以便核实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