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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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根据安徽省多部门关于制造业融资财政贴息及新兴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免申即享”的通知,现下达2024年度省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第二批)补助资金至相关市财政局。要求:
资金拨付:资金在年初预拨中安排,年终清算。市财政局需在收文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
绩效管理:加强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30日内提交绩效目标至省发展改革委审核后送省财政厅。次年6月底前上报上年度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资金监管:严格按照财政财务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