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2025科技革新:引领'双碳'时代与设备更新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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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2025年度市科技计划(“双碳”及大规模设备更新专项)项目指南
1、重大专项专题
(一) 项目指南
T1001零碳、低碳工业流程再造:新型墙体材料,绿色可 循环板材,纺织新材料,高性能绿色混凝土制品、装配式建筑 技术装备,生态水泥生产技术装备,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煤炭 和新能源组合优化关键技术装备,工业气体净化设备及资源化 利用关键装备,可再生有机资源综合利用成套装备,有机固废 资源化利用技术装备。
T1002重点行业低碳技术装备:储能电池及关键零部件, 电池智能生产线系统,低碳重型车辆和船舶油电混合动力技术 装备,低碳新材料替代技术及装备。
T1003可再生能源技术装备:低成本高效光伏电池、组件 及制造装备,新型风电机组及关键零部件,低碳智能微电网, 光伏发电自清洁材料,新能源发电、电力、储能技术装备。
T1004其他:畜禽、水产绿色低碳养殖技术,农业生物质 废弃物碳资源高效转化以及其他农业、社会发展方面实现绿色 低碳、节能减排的技术。
(二) 相关要求
申报本类项目除须符合通知正文有关要求外,还需符合以 下要求:
1. 申报主体经营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研发投入能力,拥有 良好的产业化条件,高校、科研院所可作为技术依托参与项目 申报。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各市(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 区均限报1项。
2. 项目属于指南支持领域方向,须进入中试阶段,成果应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创新性强。目标产品明确, 符合国家、省及我市产业和技术政策,附加值高,市场容量大, 产业带动性强,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
3. 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支出结构科学,使用范围合规。企 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 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与研发内容相关的大规模设备 更新费用可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4. 各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 不超过120万元;各市单个项目经费一般不超过100万元,由 市财政与相关县级市按1:1共同出资,其中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 50万元,按照市县联动方式组织实施。实行分年度拨款,其中 2025年立项后拨付不超过60%的市拨经费,通过中期检查后拨 付不超过30%。的市拨经费,待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佘的市 拨经费。
二、产业前瞻与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一)项目指南
1. 数智控碳技术
T2101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管理、虚拟 电厂等关键技术。充电桩与充电站集成技术研发。
T2102基于氨燃料的船舶混合动力系统热-电匹配、高效 换热与能量管理及集成设计等关键技术,深远海风能利用关键 技术,海上风力发电机组集群协同调控关键技术,中深层地热 能、海洋能、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利用技术与装备研发。
T2103集成区块链、AI模型、隐私计算、智能合约等技 术手段,开展钢铁、水泥、化工、电池等重点行业碳排放量在 线监测计量技术研究,数智化碳计量监测装备研发。
2. 过程降碳技术
T2201工业高温热泵节能降碳关键技术与工艺、化工等高 碳领域生产工艺深度脱碳、短流程制造等减污降碳关键技术, 冶金行业节能、降(脱)碳、污染物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关键 技术,高效电机及动力设备、高效热泵(制冷)、先进通风等能 效综合提升技术,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新型高效工业节能 减排、绿色低碳技术等。
T2202废弃物减碳低碳利用技术:三废高效洁净处理及资 源化利用、微界面反应、新型佘废热高效利用等节能减排关键 技术,电子废弃物高值循环利用与减污降碳协同关键技术,其 他废弃物低碳综合利用关键技术。
T2203碳中和技术:可再生能源耦合直接空气碳捕集(DAC)技术、碳捕集利用和封存、零碳能源、燃料/原料与过程替代、碳汇与负排放关键技术。
3•其他
T2301除上述所列技术方向外,其他满足产业绿色低碳发 展需要且技术创新性高、突破性强、带动性大的非规划创新关 键技术。
(二)相关要求
申报本类项目除须符合通知正文有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以 下要求:
1. 申报单位为独立科研机构、在镇高校的,鼓励其与我市 企业联合申报(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 项目研发工作。
2. 项目申报单位近三年内须有有效授权专利等自主知识产 权。
3. 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 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企业自筹资金来源;独立研发机构、 在镇高校自筹经费不作要求,鼓励自筹经费开展项目研发(合 作企业的投入可计入自筹经费)。与研发内容相关的大规模设备 更新费用可纳入项目经费预算。
4. 本项目实行择优推荐申报,各项目主管部门推荐指标如 下:江苏大学2项、江苏科技大学2项、镇江高专1项、江苏 航院1项、省船舶与海洋工程设计研究院1项;镇江经开区6 项、丹徒区4项(其中丹徒高新区1项)、镇江高新区4项、
京口区3项、润州区1项。
5. 立项项目釆取“事前立项分期补助”的方式予以支持,单 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40万元,立项时先行拨付不超过 80%市拨经费,项目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佘市拨经费。
三、 农业农村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一) 项目指南
T3001农业面源污染及流域治理绿色低碳技术研究
T3002畜禽、水产养殖绿色低碳养殖关键技术研究
T3003农田土壤固碳减排关键技术研究
T3004农业废弃物碳资源高效转化关键技术研究
(二) 相关要求
申报本类项目除须符合通知正文有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以 下要求:
1. 本类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20万元,立项后 先行拨付不超过80%市拨经费,项目按期通过验收后拨付剩佘市 拨经费。企业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 以地方政府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申报主体为在镇高校院 所的,鼓励其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 支持企业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2. 各市(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各限报1项,在 镇高校院所各限报1项。
四、 社会发展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专题
(一)项目指南
T4001基于减污降碳的空气质量提升技术及应用研究
T4002固体废弃物低碳、负碳资源化利用技术应用研究 T4003城市空间生态修复工程固碳增汇集成技术研究及应用
4004建筑节能降碳改造和设备更新关键技术应用研究
(二)相关要求
申报本类项目除须符合通知正文有关要求外,还须符合以 下要求:
1. 本类项目单个项目市拨经费一般不超过15万元。企业 申请市拨财政经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30%,不得以地方政府 资助资金作为自筹资金来源。申报主体为在镇高校院所的,鼓 励其与我市企业联合申报(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支持企业 实质性参与项目研发工作。
2. 各区、镇江经开区、镇江高新区各限报1项,在镇高校 院所各限报1项,其他有关市直项目主管部门各限报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