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发布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关于印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国科金发计〔202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保障专项组织实施,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有关要求,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现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5年1月9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一、总体要求   (一)制定依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科技体制改革举措,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主责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以下简称重点专项)顺利实施,实现高效、科学、规范和公正管理,依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资〔2024〕28号)等有关要求并结合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实际,制定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

🔍 高亮关键词导航 0
切换窗口 Ctrl+H
上/下一个 Ctrl+↑/↓
📍
暂无高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