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1-12-06 至 2021-12-31 附件:1个资助来源:焦作市科学技术局开展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局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全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导和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请条件申请建立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应具备《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焦科〔2011〕22号)(焦作科技网“管理制度”栏目)规定的条件。二、申请材料(一)按照《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要求,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编制《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并附相应附件材料。(二)申请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书籍式装订,其中《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和《焦作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正文采用4号宋体字。(三)附件材料按资质类(包括营业执照、质量管理认证证书、生产许可证书、研发资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经济技术类(包括研发投入资料、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查新报告、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技术合作协议等)、荣誉类依次装订。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1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