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

发布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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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

重点摘要

关键词
(2023年5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扎实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公正的评审环境,压实和规范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的责任和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清单。   一、科研人员禁止清单   (一)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及名单。   (二)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分组及评审结果、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及讨论意见等不能公开或者尚未公开的信息。   (三)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人员等进行游说、说情、送礼、行贿等。   (四)接到会议评审答辩通知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的专家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   (五)实施或者参与“围会”行为。   (六)协助他人或者单位实施请托行为。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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