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发布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05-24 至 附件:0个资助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评审请托行为禁止清单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2023年5月23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委务会议审议通过) 为扎实开展评审专家被“打招呼”顽疾专项整治工作,更好地维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科学基金)项目科学公正的评审环境,压实和规范科研人员、依托单位、评审专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工作人员等“四方主体”的责任和行为,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生态,推动基础研究高质量发展,依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科研不端行为调查处理办法》等,制定本清单。 一、科研人员禁止清单 (一)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专家及名单。 (二)打探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分组及评审结果、会议评审时间地点及讨论意见等不能公开或者尚未公开的信息。 (三)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向项目评审专家、管理人员等进行游说、说情、送礼、行贿等。 (四)接到会议评审答辩通知后至会议评审结束前,与项目评审规定回避关系以外的专家进行请教、咨询等学术交流和活动。 (五)实施或者参与“围会”行为。 (六)协助他人或者单位实施请托行为。 (七)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