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

发布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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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国科金发计〔2023〕28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要求   1. 2023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自2023年7月4日开始,至8月4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 申请注册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告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按工作程序审核批准后注册成为依托单位,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注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注册申请:   (一)关于研究人员。   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科研人才建设培养能力。   (二)关于研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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