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发布机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发布日期:2023-06-20 至 2023-08-05 附件:0个资助来源:关于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通告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国科金发计〔2023〕28号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启动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依托单位)注册申请的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请注册要求 1. 2023年度依托单位注册申请自2023年7月4日开始,至8月4日16时截止(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2. 申请注册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应当按照《实施细则》及本通告要求提供相关的申请材料,经自然科学基金委按工作程序审核批准后注册成为依托单位,未批准注册的单位不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申请注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机构和其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开展基础研究的公益性机构,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自然科学基金委提出注册申请: (一)关于研究人员。 具有从事基础研究活动的科学技术人员,具备科研人才建设培养能力。 (二)关于研究能力。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