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实施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6

资助来源: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实施计划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科技人才创新,根据《关于印发〈兴连英才计划〉及15个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大连市科技人才创新支持政策实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条件和方向 (一)人才对象和条件 1、高层次创新人才团队 (1)支持对象为尖端人才团队、领军人才团队和“带土移植”重大团队。 (2)团队由尖端人才、领军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和相关核心成员组成,成员数量一般不少于3人,团队带头人一般不超过60周岁,团队具有明确主攻方向和研发目标,核心成员在本行业领域取得突出业绩和成效。 2、中青年科技人才 (1)杰出青年科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五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已形成稳定科研团队,曾主持完成市级以上科技项目。 (2)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其中,高校院所人才应具有博士学位及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企业人才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和两年以上技术研发经历;高校院所中与企业开展合作,服务我市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并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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