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度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抚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局,中省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建设数字辽宁、智能制造、创新驱动和人才强省战略,支持促进我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聚焦服务“三篇大文章”重点企业需求,鼓励开展科技创新、基础和应用型项目研究,有效发挥项目资助在引导创新人才投身企业发展、成果转化和理论探索等方面的引领效应,根据《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今年继续开展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和重点  (一)资助对象:已正式入选辽宁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百、千层次的人选均可申报。其中,申请者为“百层次”人选的年龄应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为“千层次”人选的年龄应在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已获“百千万人才工程”专项经费资助,但项目尚未正式验收结题的受资助人(以正式印发结题文件为准),不列入本年度资助对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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