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湖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26-03-12 至 2026-04-07 附件:5个资助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奖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和从事学科(二级学科)内提名。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有效候选人须获得3名及以上提名专家联合提名。 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有效候选项目(人)须获得1名及以上提名专家提名。 3.提名要求。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鼓励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机构)提名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经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认可的具有提名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在鄂企业等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可以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5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