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湖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湖北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附件:5

资助来源:湖北省科学技术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现将2026年度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条件 (一)专家提名 1.提名资格。具备提名资格的专家(以下简称提名专家)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获得者,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委员。 2.提名条件。提名专家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和从事学科(二级学科)内提名。 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有效候选人须获得3名及以上提名专家联合提名。 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有效候选项目(人)须获得1名及以上提名专家提名。 3.提名要求。提名专家每人每年度独立或与他人联合提名的省科学技术奖限1项。鼓励联合提名,联合提名时列第一位的为主责专家。专家联合提名时,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 (二)单位(机构)提名 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以及经省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奖励办”)认可的具有提名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央在鄂企业等组织机构(详见附件1)可以提名青年科技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技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

附件:5个,
🔍 高亮关键词导航 0
切换窗口 Ctrl+H
上/下一个 Ctrl+↑/↓
📍
暂无高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