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发布机构:中国作家协会鲁迅文学奖评奖办公室

发布日期: 附件:3

资助来源: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

重点摘要

关键词
现将第九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评奖年限和奖项设置 1.第九届鲁迅文学奖评奖年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鲁迅文学奖设置如下奖项: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各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 二、评选标准 坚持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的原则,秉持大文学观。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精神生活、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对反映新时代现实生活、塑造时代新人形象、书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作品,具有较大艺术创新、产生广泛社会影响的作品,有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作品,予以重点关注。统筹线上线下两方面创作,兼顾题材、主题、风格的多样化。注重中国当代文学的理论评论,尤其鼓励新时代文学的研究与评论。鼓励追求信、达、雅的文学翻译作品。 三、征集范围和条件 1.鲁迅文学奖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含跨文体写作)、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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