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教育部发布日期:2026-05-21 至 2026-07-10 附件:4个资助来源:教育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教师函〔20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部署,根据《评比表彰和创建示范活动管理办法》和《教学成果奖励条例》,我部决定开展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4个大类。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包括高等教育阶段的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奖。 二、奖励名额 2026年国家教学成果奖评审,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分别设置特等奖2项、一等奖70项、二等奖500项,高等教育(研究生)设置特等奖1项、一等奖35项、二等奖248项,总计2000项,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4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