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科联,社科类社会组织、高等院校及科研单位科研管理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对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守正创新,坚持“两个结合”,加快构建中国哲学社会科学自主知识体系,更好服务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根据《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励暂行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186号公布、第433号修订)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开展第十五届湖北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在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的(以第一版第一次印刷时间为准)著作(含专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公开发表的论文及被决策机关采用的应用性决策研究报告(以刊发时间为准),均可参评。 二、奖项设置 本届评奖奖项数量为400项,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学科组奖励名额,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学科发展需要,依申报数按比例分配。按照确保质量的要求,各学科各等级奖项可空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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