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大连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大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7

资助来源:大连市科学技术奖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提名单位、相关专家:   根据《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大政规发〔2023〕1号)规定,现将2026年度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名奖项 市自然科学奖、市技术发明奖、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提名方式和要求 1.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资格和提名条件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 2.提名者根据市科技奖标准和条件,提出对奖励种类和等级的建议,同一项目只能提名一个奖项、一个等级。评审落选项目不再降格为下一等级。 3.提名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部门、本系统范围内择优限额提名(具体限额见附件6)。 4.提名专家提名项目不超过1项,应在本人熟悉学科领域范围内进行提名。 三、提名项目要求 提名项目应符合《大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的完成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且第一完成人的工作单位以及第一完成单位须在大连市区域内。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项目已在大连市区域内推广应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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