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创新活力,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火热开启!

发布机构:泰安市委科技委员会科学技术奖励专项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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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

重点摘要

关键词
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
各县(市、区)科技局、各功能区科技管理部门、市及以上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泰科技委〔2024〕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2024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办法和条件   (一)提名办法   2024年度泰安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采取专家提名和单位提名两种方式,单位或组织提名资格由市科技委科学技术奖励专项小组办公室依申请授权。   (二)提名条件   1.市青年科技创新个人   ①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泰安市域内公民;   ②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并做出突出贡献;具有良好的科技创新能力,主持或参与省以上科研项目,获得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   ③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市科技创新成果   ①项目整体技术经过1 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   ②列入国家、省、市级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或结题通过后方可提名;   ③提名项目不得重复使用已获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的知识产权、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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