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日照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5-10-22 至 2025-12-01 附件:6个资助来源: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有关市直单位: 根据《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日政发〔2022〕11号)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度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范围与基本条件 提名范围见《日照市科技创新成果评定办法》第五条。提名基本条件如下: (一)技术开发类项目。至少提供下列证明材料类中的2项: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农作物品种审定证书等第三方证明材料。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优先推荐研发投入占比高的企业。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市科技创新成果社会公益类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至少提供1件下述证明材料:授权发明专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新药证书、动植物新品种权证书、专著。医疗卫生类项目需提供至少1篇SCI、EI收录论文或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或2篇中国科技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项目完成人应当为论文完成人之一,前二位完成人应当为项目主要支撑论文的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共同第一作者、共同通讯作者均不予认定)。 二、提名方式 (一)专家提名。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6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