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25-10-21 至 2025-11-13 附件:4个资助来源: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有关教育机构: 根据省功勋办通知要求,决定开展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教学成果奖”)评奖工作,具体工作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联合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5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包括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本科、研究生)3个大类,实行分类申报。基础教育包括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包括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包括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其他类型的教育根据其所实施的教育层次,申报相应的教学成果。按照奖励成果持有者类型分为集体类和个人类,其中集体指一个单位或多个单位,个人指一名自然人或者多名自然人。 二、奖项设置 2025 年湖北省教学成果奖设置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奖项总数共计 700 项,其中基础教育 150 项、职业教育 150 项、高等教育 400 项(其中本科生教育 340 项、研究生教育 60 项)。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4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