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组织评选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暨陕西省名中医的通知

发布机构:陕西省卫生健康委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发布日期: 附件:5

资助来源: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暨陕西省名中医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卫生健康委(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医药管理部门,陕西中医药大学,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我省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储备和梯队建设,引领和激励全省中医药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埋头苦干、奋勇争先,全面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经报请省委功勋荣誉表彰办批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和省中医药局决定评选表彰一批“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暨陕西省名中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1.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先进集体。在我省乃至全国有较高的影响力,集体形象和群众口碑好,为我省中医药系统深化医改、医疗服务、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中药产业发展、文化传播弘扬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 2.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暨陕西省名中医。 (1)陕西省中医药突出贡献奖先进个人。为全省中医药事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突出贡献,且在相关岗位上连续工作10年以上的人员(含离、退休人员,2020年11月以后已故人员可以追授)。 (2)陕西省名中医。在我省各级医疗机构中注册执业10年以上,且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的中医医师、中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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