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25-09-23 至 附件:0个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自立自强,激发全区科技人才活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决定,对为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人员和组织给予奖励。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规定,经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和科技厅审核,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授予“草原地区建筑在地化绿色营建理论与关键技术及应用”1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授予“面向新型电力系统的‘源—网’柔性控制与支撑关键技术及应用”等35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授予“新能源汽车传动机构零部件制造关键技术及应用”等79项成果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授予“全球变化下草地生态系统生产力与稳定性维持机制”等5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一等奖,授予“几种癌症相关基因的表观遗传修饰研究”等14项成果自治区自然科学奖二等奖;授予“新型环保稀土功能助剂关键制造技术”等6项成果自治区技术发明奖一等奖,授予“大数据技术在基于常规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