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更新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机构: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市(州)、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人社局,省直各部门(单位)人事(干部)处、省属有关企业人力资源部门,驻省中直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精神,提升职称评审质量和公信力,结合我省实际,实行三年一轮动态管理职称评审专家库,优化职称评审专家结构,现就更新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本职称系列或者专业正高级职称;   (四)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   (六)无违规违纪违法记录,无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情况;   (七)距离退休年龄不足2年和已退休人员不得推荐。   二、推荐方式   专家库推荐成员采取本人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产生。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填写《吉林省职称评审专家入库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其中,省属企业由所在地人社局审核后报省人社厅,中直相关单位直报省人社厅。   (二)单位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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