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6年汕头市医疗卫生科技计划(自筹经费类)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汕头市医疗卫生科技计划(自筹经费类)项目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医疗卫生领域创新探索,进一步发挥科技计划引导作用,鼓励和支持我市医疗卫生单位自筹资金,开展基础性、公益性科研活动,积极调动医疗卫生科研人员积极性,提升我市医疗卫生科研水平,促进我市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市医疗卫生科技工作的计划安排,现启动2026年汕头市医疗卫生科技计划(自筹经费类)项目申报工作。   一、有关要求   (一)申报对象为我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等单位,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以及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技术装备、投入能力和管理制度。   (二)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财政资助或自筹经费项目。   (三)同一项目不能同时申报财政资金支持和自筹经费项目。    (四)承担2项(含2项)以上在研项目的负责人,原则上不得申报。   (五)项目负责人存在省、市科技计划等项目逾期未结题者等其他不宜承担项目问题,原则上不得申报。   (六)为节约行政资源,提高申报质量,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认真审查、做好初筛、严控数量、择优推荐。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科研管理,项目执行情况、科研诚信等将作为立项决策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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