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5年度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聊城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聊城市产学研合作资金引导作用,加快我市与海内外高校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提升我市科技创新水平,深化创新驱动发展,现就申报2025年度聊城市产学研合作引导资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首次备案且未获得过财政支持的产学研合作项目。 2.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内仍在研、已申报部分合同金额的产学研合作项目,本次可申报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产生的合同金额。 三、申报条件 (一)聊城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拥有较强的资金实力和筹措资金能力; (二)具有合理的组织机构、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符合绿色门槛制度; (三)申报项目需符合我市发展需求与产业政策导向,创新度和成熟度高,具有良好的产业化前景,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界定投入、分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 (五)拥有较好的与合作项目相关的科研条件,具有一定的规模和相对稳定的研发团队,具备一定的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

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

附件:2个,
🔍 高亮关键词导航 0
切换窗口 Ctrl+H
上/下一个 Ctrl+↑/↓
📍
暂无高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