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5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兰州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市级科技计划导向作用,提升科技计划项目覆盖面,激发我市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内在动力,根据《兰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兰科字〔2023〕34号)有关规定,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5年度兰州市科技发展指导性计划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兰州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二)项目负责人须为申报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应在相关领域和专业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或者技术优势,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无在研各类市级科技项目,并确保在法定退休年龄前能够完成项目任务。 (四)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鼓励发展的方向,具有技术上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优势,有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 (五)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参与人员过去5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凡承担市级科技项目未按期结题的不得申报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项目初审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项目承担单位须登录“兰州市科技创新综合管理平台”(https://www.lzkjcx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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