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发布机构:广东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 附件:5

资助来源: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

重点摘要

关键词
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有关高校: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科研课题对财政中心工作的决策参谋作用,广东省财政厅现启动2026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以下简称省财政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根据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现就立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人条件   本年度课题接受省直有关单位、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课题组申报,鼓励财政干部多思考、多参与。申报立项将继续鼓励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和实用性的政策研究,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一)课题组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必须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并能独立完成课题。   (二)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经济类管理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立项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且不得存在往年省财政科研课题未完成的情况。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并须确定一名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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