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6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发布机构:广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26-04-30 至 2026-05-25 附件:5个资助来源: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省直有关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有关高校: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财政科研课题对财政中心工作的决策参谋作用,广东省财政厅现启动2026年广东省财政科研课题(以下简称省财政科研课题)研究工作。根据省财政科研课题管理有关规定,现就立项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人条件 本年度课题接受省直有关单位、全省财政系统和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符合条件的课题组申报,鼓励财政干部多思考、多参与。申报立项将继续鼓励开展前瞻性、创新性的理论研究和实用性的政策研究,鼓励财政实务工作者与理论研究人员组成联合课题组申报。 (一)课题组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和条件,必须围绕课题开展调研,并能独立完成课题。 (二)课题组负责人应具有经济类管理类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课题组负责人应是课题研究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并承担立项课题的实质性研究工作,且不得存在往年省财政科研课题未完成的情况。每个课题组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并须确定一名联络人。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5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