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八批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党委宣传部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宁夏新型智库课题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切实加强研究阐释和决策咨询,经研究决定组织申报第八批宁夏新型智库 课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课题的主体可为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也可由个人自行申报。以单位申报的应确定一名负责同志主持课题研究; 个人申报必须有课题依托的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依托单位 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且需承担课题研究监督管理职责。   2.申请课题的负责人(个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宁工作、熟知宁夏区情且具备在宁开展研究条件, 能够承担和负责组织、指导课题的实施;   (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宁夏新型智库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的申请。   (3)正在主持省部级及以上项目(含自然科学基金)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资料   课题申报须提交纸质《宁夏新型智库课题申请书》 一式1 份和《宁夏新型智库课题〈论证活页〉》 一式6份,A4 纸双 面打印,由申请人所依托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书》及《论证活页》登录宁夏社科规划办网站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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