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6年度第一批抚州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发布机构:抚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6-03-10 至 2026-05-06 附件:0个资助来源:抚州市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县(区)科技部门、抚州高新区科数中心、东临新区经发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等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6年度第一批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只批准立项,政府财政性科技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在我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卫生健康系统或已签订“科技+”协议的企事业单位; 2.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能够落实项目任务所需的保障条件; 3.截至2026年3月10日,三年内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记录的单位不得申报项目。 (二)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能够保证在项目实施期内完成项目任务; 2.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必须有同科室的高级职称人员参与,护理类项目组同时还须有同科室高级职称的医生参与; 3.原则上同一年度,项目主要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 4.项目负责人承担有尚未完成的市级社会发展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 5.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