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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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为进一步推动全国美术馆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促进美术馆事业高质量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将于近期开展2025年度全国美术馆优秀项目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24年1月1日前开馆运行且常年向公众开放的各级各类国有美术馆(含美术博物馆、展览馆、美术名家纪念馆等)和民营美术馆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要求    1.申报项目分为展览和公共教育两种类型,须为各美术馆自主策划并在2025年内完成。同一项目不得同时申报两种类型。    2.国家重点美术馆须分别申报两种类型项目,每馆限报不超过2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30天。    3.非国家重点美术馆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项目类型,每馆限报不超过1个展览项目和1个公共教育项目。其中展览项目展期不少于15天。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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