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2025年度泰安市软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泰安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 附件:3

资助来源:泰安市软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县市区科技局、泰安高新区科技创新部、泰山景区招商引资部,市直及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根据《泰安市科技创新发展项目管理办法》(泰科发〔2020〕7号)等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泰安市软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项目为政策引导类计划,无财政科技资金支持。 二、支持重点 按照《2025年度泰安市软科学领域科技创新发展项目(政策引导类)申报指南》(附件1),支持软科学领域的相关研究。 三、申报条件 (一)相关企事业单位。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条件、科研设备、项目基础与资金能力。 (三)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为项目研究思路的主要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须为第一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研究生学历,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在任务期内主持完成项目研究工作。各级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一)实行限额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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