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发布日期:2025-07-09 至 2025-08-01 附件:2个资助来源: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根据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现就国家能源局中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合作基金项目2个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鼓励中国参与APEC能源合作伙伴网络成员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执行研究任务的能力,2020年至今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过程参与项目研究。 (三)成果要求 该课题要求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在APEC相关领域合作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2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