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发布机构:国家能源局

发布日期: 附件:2

资助来源:关于公开征集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重点摘要

关键词
根据能源国际合作研究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现就国家能源局中国亚太经合组织(APEC)合作基金项目2个研究课题承担单位公开征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多家单位可联合申报,鼓励中国参与APEC能源合作伙伴网络成员单位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执行研究任务的能力,2020年至今任何合同中不存在违约、诉讼等现象。   2.课题负责人应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政治素养,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全过程参与项目研究。   (三)成果要求   该课题要求方法科学、内容全面,研究成果对推进中国在APEC相关领域合作有借鉴和指导价值,具体要求见附件1。研究成果要求具有一定原创性,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利,符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有关行业政策。课题研究经费由财政预算内资金资助,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国家能源局所有。   (四)申报时间和方式   1.截止时间:2025年8月1日(以邮戳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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