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机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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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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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及相关科研单位:   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评审及公示,立项名单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并组织负责人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起止时间及立项承诺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课题研究周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2025年度课题指南》)要求执行。   课题研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按时结项,鼓励提前结项。不能按时完成的须由科研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批准后方可延期。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获准延期且未提交结项成果、未达到结项标准、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同时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二、经费拨付及管理   资助经费按项目类别确定,重点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立项时一次性拨付,之后不再追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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