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印发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发布机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宣传部发布日期:2025-10-14 至 附件:0个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内蒙古党校(行政学院),自治区各高等院校及相关科研单位: 2025年度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经评审及公示,立项名单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并组织负责人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起止时间及立项承诺 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立项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课题研究周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2025年度课题指南》)要求执行。 课题研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按时结项,鼓励提前结项。不能按时完成的须由科研管理单位提出申请,经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理论处)批准后方可延期。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获准延期且未提交结项成果、未达到结项标准、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同时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二、经费拨付及管理 资助经费按项目类别确定,重点项目10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立项时一次性拨付,之后不再追加。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