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下达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的通知发布机构: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25-12-24 至 附件:0个资助来源: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浙科发金〔2024〕28号)等文件规定,经有关依托单位自主申请和根据有关联合资助方资助意愿,现将2026年度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自筹经费项目下达给你们。其中:重点项目27项、探索项目90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124项、联合基金项目60项。 请各依托单位组织相关项目负责人于2025年12月27日起通过省自然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zjnsf.kjt.zj.gov.cn/)填报项目任务书,由单位统一汇总后于2026年1月12日前网上递交至省基金办,无故逾期未提交的视同放弃项目立项资格。 有关依托单位要切实履行自筹经费承诺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拨付项目经费,强化科研条件保障,建立健全项目闭环管理体系,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督促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完成相关研究任务。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2025年12月24日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