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专项课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

发布日期: 附件:0

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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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相关科研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专项课题经评审及公示,立项名单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并组织负责人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起止时间及立项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专项课题立项时间为2025年11月25日。课题研究周期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专项课题招标通知》(以下简称《招标通知》)要求执行。   课题研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按时结项,鼓励提前结项。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提交结项成果、未达到结项标准、未征得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同意擅自出版(成果形式为专著类)、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同时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二、经费拨付及管理   资助经费按项目类别确定,重点项目资助金额为10万元,一般项目资助金额为5万元。经费立项时一次性拨付,之后不再追加。课题组不能以资助金额不足为由,擅自变更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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