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重大及专项课题立项评审结果的公示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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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重大及专项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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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各盟市、高等学校推荐,专家评审,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现将2025年度自治区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重点、重大及专项课题立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2月4日-10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与监测评估院)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须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信息(我办将按规定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1-2856420(9:00-12:00,14:30-17:30)。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邮政编码: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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