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生学术能力培育专项课题的通知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发布日期:2026-03-30 至 附件:0个资助来源: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自治区各有关高校: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生学术能力培育专项课题经评审及公示,立项名单已确定,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强化项目管理并组织负责人及指导教师做好项目研究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起止时间及立项承诺 内蒙古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研究生学术能力培育专项课题立项时间为2026年3月30日。课题研究周期为1年(从立项之日起计算)。 课题研究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要求按时结项,鼓励提前结项。项目研究周期结束后,未提交结项成果、未达到结项标准、违反项目管理规定的项目,自治区社科规划办将作终止处理,同时追回拨付的全额经费。 二、经费拨付及管理 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经费由指导教师(作为项目第一责任人)指导使用。经费立项时一次性拨付,之后不再追加。课题组不能以资助金额不足为由,擅自变更最终成果形式和内容。各单位须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财政厅、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社会科学院关于修订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内党宣字〔2025〕3号)管理并抓好经费使用。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