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江苏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 (工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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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附件3-1
2024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
(工业品牌)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1650产业体系的龙头骨干企业。优先支持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
二、申报主体
江苏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达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相对独立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知识产权工作经费充足,上一年度知识产权费用占研发费用投入的比例达3%。
(二)具有良好的商标品牌培育基础。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其中至少有一件商标持续使用5年以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美誉度,自主品牌产品(使用企业自身注册商标的产品)在国内同类市场的占有率居全国前列。
(三)重视技术创新。上一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至少备案一件专利产品。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3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无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以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为准)。
四、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任务
1.制定战略规划,完善管理机制。结合企业经营发展战略、资源禀赋、文化传承等因素,重新梳理确立企业商标品牌定位,制定《企业商标品牌发展战略规划》。设立企业首席品牌官,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牵头策划并统筹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建立知识产权、市场营销、法务等多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商标品牌专题例会。完善商标品牌管理制度,开展商标品牌管理标准化建设,规范商标注册和使用行为,加强商标品牌资产管理,规范资产评估、流转和授权行为。
2. 建立识别系统,优化商标布局。全面梳理企业商标品牌资源,开展市场调研,形成《企业商标布局和市场分析报告》。根据市场调研和品牌定位,开展“企业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构建能够准确反映企业价值观和文化理念、具有鲜明视觉特征和形象个性的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此基础上,优化商标布局,完善品牌架构,在产品主要销售国家和地区实现注册商标全覆盖,建立商标品牌矩阵。
3. 强化品牌运营,建设品牌文化。制定实施《企业商标品牌运营年度计划》,利用各类媒体媒介开展品牌宣传和广告投放,讲述品牌故事,树立品牌形象,不断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加强商标品牌文化建设,丰富企业核心价值理念和文化内涵,塑造鲜明、独特、积极的品牌文化,提高品牌号召力、影响力和竞争力。坚持诚信合规经营,严守商业道德操守,积极开展公益服务,承担社会责任,加强公共关系建设,塑造良好企业形象。
4.坚持创新发展,提升产品质量。以市场为导向,以呼应和引领消费者需求为追求,持续推进生产过程创新、工艺创新、产品创新,加强服务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保护创新成果,加强主营产品专利布局,开展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积极参与行业各类标准制修订,增强行业话语权。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理念,建立健全涵盖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生产流程,细化管理标准,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
5. 开展市场监测,加强商标维权。建立企业商标品牌动态监测机制,定期编制《商标品牌监测报告》。新产品上市前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形成风险评估报告。依法运用异议、无效宣告请求等制度,阻止商标抢注,积极应对商标侵权假冒,依法申请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向海关总署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建立商标品牌危机预警和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制定商标品牌保护预案,及时处置商标品牌危机和紧急事件,维护品牌声誉。
(二)绩效目标
1.实施期内,企业自主品牌产品年销售额增加10%以上,出口销售额实现增长,产品销售范围扩展,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
2.企业主要商标品牌价值明显提升,被认定为“江苏精品”“苏地优品”“江苏省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或获得市级以上质量奖、质量奖提名奖,或进入“世界品牌500强”等榜单,或获得驰名商标保护。
五、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审核工作,出具推荐意见,报送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统一报送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检查,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根据中期检查和验收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正在承担其他省级知识产权计划项目(含尾款未拨付)的企业,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记入信用档案。各设区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对,确保内容真实可靠。
(三)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行省级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逐级审核推荐。
(四)各设区市推荐项目数不超过3项。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本地区项目申报汇总表与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徐长春
电 话:025-83236375
附件3-2
2024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
(地理标志)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列入我省地理标志重点培育库的地理标志。优先支持纳入中欧互认互保名录、江苏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的地理标志,以及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项目、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项目。
二、申报主体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申报条件
(一)本项目需指定区域内一项地理标志作为重点培育和保护对象,该地理标志经批准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时间超过3年以上,用标规范,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当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地理标志工作,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物资等保障。
(三)相关地理标志产业属于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在助力乡村振兴、传承传统文化等方面成效显著,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手工艺品类上一年度产品销售额在1000万元以上,其他类别上一年度产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被列为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项目、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可不受销售额限制。
(四)相关地理标志生产活动3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健康、环境保护等责任事故,无严重失信行为。
四、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任务
1. 加强统筹规划,完善工作体系。将相关地理标志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出台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规划,出台针对性政策措施,建立产业统计监测制度。建立政府领导牵头,知识产权、市场监管、农业农村、财政、商务、文化旅游等多部门参与的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地理标志工作专题会议,实现政策协同、资源共享、业务联动。建立健全地理标志基层工作体系,加强人、财、物等工作保障。推动地理标志行业组织建设,建立地理标志产业发展联合体。
2. 加强规范管理,保证特色品质。建立健全地理标志保护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完善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等系列标准,提高检验检测能力,每年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抽检不少于5批次。开展地理标志产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管理,提升产品质量,确保特色品质,打造良好市场声誉。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制和使用,提升专用标志使用率。加强地理标志育种、栽培、加工、储存、运输等环节的技术创新,建设“地理标志+亚夫科技服务工作站”。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地理标志溯源系统,实现产品可追溯管理。
3. 加强品牌建设,提升品牌价值。加大地理标志品牌宣传力度,积极参与和组织实施“苏地优品”品牌提升行动。深挖地理标志产品价值和历史人文故事,打通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商标注册、品牌策划推广等链条,塑造良好品牌形象。结合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动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加强地理标志品牌培育指导,建设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为地理标志相关主体提供商标注册、品牌营销、维权保护等服务,助力品牌价值提升。
4. 加强产品推介,扩大品牌影响。搭建地理标志产品展示推介平台,拓展营销渠道,开展产品推介、展示交易、产销对接等线上线下活动,在公共场所开设地理标志产品专区、专柜,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进车站码头、进旅游景点、进高速公路服务区、进大型商超、进电商平台。落实中欧地理标志协定等国际互认互保协议,推动地理标志产品“走出去”。
5. 开展专项行动,加强维权保护。建立完善地理标志维权保护机制,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督管理,每年组织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不少于2次,定期向省局报送监管和执法信息,向社会公开典型案例。发挥当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构作用,为地理标志生产者提供维权援助服务。加强政府有关部门与司法机关、行业组织、企业、媒体等各方合作,提高地理标志保护水平。开展地理标志保护宣传,提升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意识。
6. 延伸产业链条,推动融合发展。推进“地理标志+”发展模式,促进地理标志与旅游、文创等产业相融互促,与互联网、电子商务等领域跨界融合,开发精深加工产品和周边产品,延伸产业链条,培育产业群体,打造地方特色经济,实现“用好一件地理标志,做强一个品牌,发展一个产业,造福一方百姓”。
7. 开展特色工作,树立典型示范。结合产业特点和地方实际,探索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做法、新机制、新模式,打造至少一项特色亮点工作。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国家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项目。配合省知识产权局开展地理标志专题活动。
(二)绩效目标
1.地理标志产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经营管理、储存运输等实现全流程标准化,形成标准化文件或文件草案。
2.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率达到85%以上。
3. 地理标志产品年销售额持续增长,销售区域得到扩展,在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高,品牌价值进一步提升,在带动旅游、文创等关联产业融合发展以及解决就业、富民增收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4. 地理标志工作示范作用强,形成全国或全省推广的典型经验案例,受到有关部门表扬或奖励。
五、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具体负责辖区项目的组织受理和材料初审工作,出具推荐意见,汇总报送省知识产权局。设区市人民政府申报的,纸质材料由本级知识产权局转交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检查,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根据中期检查和验收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相关地理标志正在承担2022年、2023年省级地理标志计划项目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行省级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逐级审核推荐。
(四)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
(五)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本地区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张云芳
电话:025-83236249
附件3-3
2024年度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
(区域品牌)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我省重点发展的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新型农业区域品牌(不含地理标志)。优先支持制造业以及入选国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的区域品牌。
二、申报主体
设区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申报条件
(一)相关产业属于我省重点培育的产业领域,并且是地方特色优势产业,拥有一批经营状况良好的市场主体。
(二)拟培育的区域品牌具有公益属性,有良好的产业基础和社会认可度,区域品牌标识已投入使用,有一定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并已注册相关商标。
(三)当地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相关区域品牌建设,能够为本项目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物资等保障,并建立了政产研服金协同推进的区域品牌培育机制。
本项目不支持地理标志申报。
四、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
(一)项目任务
1.健全区域品牌管理机制。建立区域品牌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区域品牌管理和运营主体,配备专业人员和专项经费,推动相关协会、商会等行业组织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开展市场调研,根据区域总体发展战略、产业特色、资源禀赋、文化传统等因素,制定《区域品牌发展战略规划》,确立区域品牌定位,确定发展方向、目标和路径。制定《区域品牌使用管理规则》,明确区域品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积极参与国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2.打造区域品牌良好形象。设计构建区域品牌形象识别系统,召开区域品牌发布会,解读品牌定位、内涵和发展规划。制定商标注册和保护方案,推动区域品牌主要标识注册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合理进行商标布局。规范区域品牌标识授权使用行为,推进相关生产经营活动规范化、标准化,建立健全检验监督制度和标准,强化产品和服务质量保障。挖掘区域品牌文化内涵,塑造鲜明、独特、积极的品牌文化,树立区域品牌核心价值。
3.开展区域品牌营销推广。制定并实施《区域品牌营销传播工作方案》。制作区域品牌宣传片、宣传图册、文创产品等,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宣传推广,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结合实际,打造品牌展示馆、文化节等宣传推广平台。积极参与国内外文旅、展销、商贸、论坛等活动,不断提升区域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4.推动区域品牌共建共享。鼓励相关企业特别是龙头骨干企业积极使用区域品牌相关标识,促进区域品牌与企业品牌联动发展、优势叠加、相辅相成,形成具有地方产业特色的品牌矩阵。结合地方实际,建设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品牌孵化园区等平台载体,设立市场化商标品牌发展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商标保险、质押融资等服务,支持区域内相关企业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步伐。开展知识产权“产才对接”行动,引入战略规划、品牌运营、专利导航等高层次人才资源,为相关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精准对接服务。在区域内建设至少一家知识产权工作站(商标品牌指导站),建立企业对接联系机制,围绕商标品牌建设等开展深度服务。
5.加强商标品牌维权保护。建立区域品牌动态监测机制,阻止商标抢注、侵权假冒等行为,及时处置品牌危机和舆情事件,切实维护区域品牌形象和声誉。加强对区域品牌使用主体的商标保护,建立商标监管和重点保护名录,及时发现和处理商标侵权假冒行为,为加快发展品牌经济营造良好环境。
(二)绩效目标
1. 建成管理规范、内涵丰富、运转有效的区域品牌培育体系,品牌管理上形成一个机构、一个规划、一套规则,品牌架构上形成一个区域品牌主商标、一套形象识别系统、一系列企业或产品品牌,品牌营销上形成一个推广计划、一个宣传片、一个特色活动。
2. 使用区域品牌的企业数量增长10%以上,相关产业产值、带动就业人数、从业人员收入均实现增长,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消费者满意度及区域品牌知名度、美誉度、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实施期内未发生负面舆情。
3. 在国家“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评估中取得较好成绩,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区域品牌培育典型案例。
五、组织方式
(一)申报单位根据要求准备申报材料,签订信用承诺书,按属地原则逐级上报。县(市、区)知识产权局报送至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设区市知识产权局进行初审,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加盖公章后,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研究确定立项项目,会同省财政厅下达项目经费。
(三)项目实施期限为2年,立项后拨付一定启动资金。项目实施满一年后组织中期检查,实施期满后组织验收,根据中期检查和验收情况拨付奖补资金。
六、申报要求
(一)正在承担省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地理标志)项目的地区,不得申报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如发现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
(三)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登录“江苏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jsipp.cn),通过“一站式管理——申报与管理”进行省级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用A4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按项目申报书、附件材料顺序装订成册(纸质封面,平装订,一式一份),逐级审核推荐。
(四)各设区市推荐项目不超过1项。
(五)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将本项目申报汇总表和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盖章后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综合受理窗口)。
联系人:省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徐长春
电 话:025-83236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