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占先机!2026年广西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全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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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摘要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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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C \o "1-3" \h \u “尖锋”行动计划(广西重大专项计划)...................................... PAGEREF _Toc830118169 7
十、其他亟需开展的重大科技攻关.............................................. PAGEREF _Toc248625907 9
“赋能”行动计划(广西重点研发计划).................................... PAGEREF _Toc846358560 10
方向1: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2101004732 10
方向2:药品、医疗器械等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PAGEREF _Toc1275098827 14
方向3:科技支撑防城港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区建设........... PAGEREF _Toc996958635 22
方向4: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981762130 24
方向5:固体废物无害化或资源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849139804 26
方向6:涉重金属污染防治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306669270 27
方向7: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264946361 28
方向8:绿色建造与城镇化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193330804 32
方向9:科技支撑桂林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PAGEREF _Toc84914627 34
方向10:碳达峰碳中和与应对气候变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550935680 36
方向11:海洋生态保护与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442475795 38
方向13:公共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489230461 42
方向14:先进技术研发与应用............................................... PAGEREF _Toc1434587058 47
方向15:文化旅游体育关键技术研究................................... PAGEREF _Toc1857636660 49
方向16:科技惠民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2104667034 51
方向17:铝新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654875156 54
方向18:机械装备关键技术和新产品研发.......................... PAGEREF _Toc47789094 54
方向19:钢铁新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682772289 55
方向20:有色金属新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337509678 56
方向22:绿色智能电网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469641864 58
方向23:新材料、新能源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149356225 59
方向24:人工智能领域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311500911 61
方向25:元宇宙技术与应用创新........................................... PAGEREF _Toc1179679390 63
方向26:深海空天领域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31873249 63
方向27:高新技术企业能力提升项目................................... PAGEREF _Toc1203486096 67
方向28:科技领军储备库企业培育....................................... PAGEREF _Toc794555229 68
方向29: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培育................................... PAGEREF _Toc1390993216 69
方向31:支持“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培育及能力提升...... PAGEREF _Toc1640913789 71
方向33:广西青年科学家项目............................................... PAGEREF _Toc579727182 74
方向34:“带土移植”人才引进项目........................................ PAGEREF _Toc490388776 75
方向35:产教协同科技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 PAGEREF _Toc178792783 77
方向36:广西科普能力建设项目........................................... PAGEREF _Toc1428866987 78
“协同”行动计划(广西区域创新能力提升计划)................... PAGEREF _Toc797058047 80
方向37:产业科技创新类........................................................ PAGEREF _Toc1443739144 80
方向38:区市科技创新联动类............................................... PAGEREF _Toc474714143 80
方向40:高新区发展水平提升............................................... PAGEREF _Toc847191176 82
“垒台”行动计划(广西科技创新平台计划)........................... PAGEREF _Toc917189938 86
方向41: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819407847 86
方向42:广西实验室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88937989 86
方向43:广西重点实验室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204293349 86
方向44: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529560859 87
方向45:广西应用数学中心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46121376 88
方向46:创新联合体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859168505 89
方向47:新型研发机构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577349954 90
方向48: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828893665 91
方向49:科技创新合作基地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49194535 91
方向50: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797299342 93
方向51:广西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298535529 94
“智果”行动计划(广西科技成果转化计划)........................... PAGEREF _Toc1198550760 98
一、支持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 PAGEREF _Toc1108800253 98
方向52:重大科技成果接续转化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330731271 98
方向53:企业原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330424009 102
方向54:区外科技成果落地转化类..................................... PAGEREF _Toc164802701 106
方向55: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 PAGEREF _Toc1125286500 109
方向56: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 PAGEREF _Toc573933578 109
二、支持建设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PAGEREF _Toc1616914705 110
方向57:广西技术创新中心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618716641 110
方向58:广西概念验证中心能力建设................................. PAGEREF _Toc1918447878 111
方向59:中试平台能力建设及成果中试研究示范............ PAGEREF _Toc49158239 111
方向60:支持科技成果应用场景建设................................. PAGEREF _Toc1109105418 114
三、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建设............................. PAGEREF _Toc2097240661 115
方向61:科技服务业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PAGEREF _Toc1478025226 115
方向62: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服务奖励性后补助 PAGEREF _Toc1906163465 116
方向63:支持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及科创飞地建设........... PAGEREF _Toc1393496157 117
方向64: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产业行动.................... PAGEREF _Toc1952739369 119
四、加强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 PAGEREF _Toc640652491 120
方向65: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发展......................................... PAGEREF _Toc93203685 120
方向66:优化科技金融产品服务......................................... PAGEREF _Toc722445660 121
“夯基”行动计划(广西基础研究计划).................................. PAGEREF _Toc312576690 122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PAGEREF _Toc282141675 122
三、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 PAGEREF _Toc428263051 129
四、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 PAGEREF _Toc638423866 131
五、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 PAGEREF _Toc1272003855 132
六、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PAGEREF _Toc1257156716 133
七、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项目..................................... PAGEREF _Toc687618402 136
科技基础资源利用与开发项目.................................................. PAGEREF _Toc408208597 137
方向67: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开发研究........................ PAGEREF _Toc1886169162 137
方向68:实验动物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PAGEREF _Toc1030619803 139
为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引领作用,巩固拓展科技“尖锋”行动成效,把有限科技资源更加精准、高效地集中到针尖、刀刃上,加强技术源头创新和高质量供给,补齐战略领域核心技术短板,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牵引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尖锋”行动计划。按照“整合资源,重点突破”、“成熟一项,启动一项”和“滚动安排、动态调整”的原则组织实施专项,产出一批重大核心关键、共性技术以及重大新产品等标志性成果,实现重大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兴产业培育带来全局性、引领性、示范性效应。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围绕我区粮油、甘蔗、水果、蔬菜、茶叶、蚕桑、畜牧、水产等农业产业,以及松杉桉竹、油茶、沉香等林业产业重大需求,一体推进农林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制和产业化应用。推动农林产业延链补链强链。
围绕石油化工、煤化工、高分子化工、生物化工、精细化工等重点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新产品研制及产业化等关键技术攻关。
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数控机床、动力装备、工程装备及其他通用机械领域重大需求,一体化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关键零部件及重大产品的研制和应用,推动装备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发展。
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智能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对新材料的重大需求,加快先进钢铁材料,铝、铜、稀土等广西优势特色金属新材料,硅基新材料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
围绕半导体材料及先进制造工艺、集成电路设计、新型显示、下一代网络通信、高端软件、人工智能等领域产业发展重大需求,一体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制和示范应用。
围绕氢能产业、新型电池产业、可再生能源产业、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技术等领域重大需求,一体推进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制、综合试验检测平台搭建及示范应用,加快推动能源体系绿色低碳发展。
立足广西生物医药资源禀赋,围绕区域性高发疾病防治及主动健康需求等,一体推进生物医药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制和产业化应用,推动产出一批重大新产品和关键共性技术等标志性成果,加速生物医药创新成果产业化。
围绕广西发展向海经济科技需求,一体推进海洋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大产品研制和产业化应用,建立以骨干龙头企业为核心的创新主体,加快科技创新成果产业化,实现重点海洋产业规模化,为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围绕我区绿色低碳转型,一体推进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快形成绿色低碳新质生产力。
聚焦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科技发展优先领域,瞄准重大核心关键科学问题,统筹推进科技研发、科技合作、科技人才“三维支撑”布局,组织实施重点研发计划,推动从前沿到应用示范的全链条创新,加快形成现实生产力和产业竞争力。
子方向1:常见多发病防治及健康管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采用现代医学、中医(壮瑶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常见病、多发病、职业病、慢性病、罕见病、传染病等疾病预防、诊疗、康复预后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⑥⑦或①③⑤⑥⑦)
2.支持基于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区域信息化、数字化医疗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⑥⑦⑧或①③④⑤⑥⑦⑧)
3.支持生殖健康、优生遗传、妇儿健康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4.支持老龄化健康、康养或残障预防、康复、辅助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5.支持多学科健康评价、亚健康康复管理、主动健康管理与行为干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6.支持膳食营养评估与干预管理临床研究及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⑦)
7.支持器官移植、捐献器官维护、组织器官修复替代的关键技术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8.支持开展类器官培养及精准诊疗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⑦)
9.支持名老中医(壮瑶医)经验数字化与智能化传承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考核指标:①提供新技术提高疾病防治效果后节省成本情况分析研究报告。②制订出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相关新技术、方法、操作规程或临床决策系统1项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或专家共识、诊疗指南、诊疗规范1项及以上。④开发相关诊疗软件、移动端应用软件或智慧医疗系统1项及以上。⑤建立应用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⑦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⑧建立覆盖全区3个及以上市、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协同研究网络。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1.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2.鼓励由医疗机构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
子方向2:重大疾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采用现代医学、中医(壮瑶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心脑血管疾病、肿瘤、呼吸系统疾病等重大疾病、传染性疾病预防、诊断和治疗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⑥或①③④⑤⑥)
2.支持重大疾病治疗相关不良反应的预防、监测及处置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⑥或①③④⑤⑥)
3.支持急危重症疾病预警预测、早期诊断预后评估关键技术研究与新设备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⑥)
考核指标:①提供新技术提高疾病防治效果后节省成本情况分析研究报告。②制订出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相关新技术、方法、操作规程或临床决策系统1项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或专家共识、诊疗指南、诊疗规范1项及以上。④建立应用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⑤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1.仅限三级甲等医疗机构、自治区直属医疗卫生科研机构及设区的市级疾病控制机构牵头申报(鼓励联合申报,建立协同创新机制),并要求有3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至少有一个县级医院或社区医院)及其技术骨干参与联合申报,以带动和帮助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创新能力提升和创新团队的建设。2.所有申报项目须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3.优先支持依托国家、部委、自治区、厅局级临床重点学科、专科或特色专科(请附上有关部门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且具有完善的病例随访系统的单位产学研医联合申报。
子方向3:科技兴医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主要内容:
1.支持开展干细胞治疗、免疫治疗等生物医药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2.支持真菌性疾病、肝癌、鼻咽癌等常见多发疾病诊疗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3.支持基于人工智能开展传染病智能联防联控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4.支持植入性材料、介入性材料、体外诊断试剂等医药健康产品创新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5.支持采用中医(壮瑶医)、中西医结合方法开展常见多发病、重大疾病、重大慢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6.支持中药民族药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⑤⑥⑦)
考核指标:①提供新技术提高疾病防治效果后节省成本情况分析研究报告。②制订出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相关新技术、方法、操作规程或临床决策系统或获得新医疗器械(医用材料)注册证或获得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1项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或专家共识、诊疗指南、诊疗规范1项及以上。④开发相关诊疗软件、移动端应用软件、智慧医疗系统或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1项及以上。⑤建立应用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⑦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出具推荐函。2.所有涉及人的临床研究申报项目须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3.鼓励由医疗卫生机构牵头,与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组成产学研团队联合申报。4.鼓励医学青年后备人才参与申报。
子方向1:中药民族药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主要内容:
1.支持珍稀濒危、冷背、特色药用植物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引种驯化或药用动物繁育驯养及品质提升技术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④⑨⑩)
2.支持广西道地药材典型地质生态调查及药材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⑨)
3.支持药用植物资源数据集成和分析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⑨)
4.支持道地药材、特色药材良种选育繁育、种植养殖、加工生产等全产业链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⑨)
5.支持中药二次开发、同名同方药开发的关键技术研发及上市后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⑨)
6.支持中药材、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⑥⑨)
7.支持中药(壮瑶药)创新药研发或古代经典名方、验方、秘方等中药复方制剂研发及上市后研究;支持基于“三结合”的中药新药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⑨)
8.支持中药(壮瑶药)医疗机构院内制剂、桂制剂研发及改良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⑤⑨)
9.支持药食同源品种的种植养殖关键技术研发及其相关大健康产品或精深加工设备的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⑦⑨或②③⑧⑨)
10.支持中药(壮瑶药)日用大健康产品或化妆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⑨)
11.支持以海洋生物为原料的创新药、保健品、化妆品及检测试剂等产品开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⑨)
考核指标:①获得临床研究批准、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或生产批件。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③完成选育大宗道地药材优良新品种1个及以上,或形成繁殖技术规程1件及以上,或获得形成种植与产地加工技术1项及以上,或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证1件及以上,或申请进入国家药典标准1件及以上,或获得中药注射剂质量新标准提升的补充申请注册受理号,或获得国家化妆品新原料备案1个及以上。④形成珍稀濒危、冷背、特色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普查数据及引种驯化或繁育基地。⑤获得医疗机构制剂注册批件或备案号1个及以上。⑥获得中药饮片或中药配方颗粒品种的生产技术和质量标准备案5个及以上。⑦获得大健康产品生产批件1件及以上。⑧获得大健康产品精深加工机械设备1套及以上。⑨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⑩收集保存广西特色药材种质资源10份及以上,获得优异种质2份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申报二次开发的项目品种年销售在3000万元以上(须提供单品种销售财务证明)。
子方向2:化学药与生物技术药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主要内容:
1.支持化学创新药物的临床前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⑤⑥)
2.支持上市药物的仿制、增加适应证、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及上市后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3.支持增加适应证、基于提高药物疗效和减少副作用新型给药技术的新制剂等改良型新药开发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④⑤⑥)
4.支持生物技术药或疫苗的临床前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⑤⑥或④⑤⑥)
5.支持关键医药原料、中间体或新型药用辅料的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⑤⑥)
6.支持心血管病、肿瘤等重大疾病或常见多发疾病治疗药品的临床综合评价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⑥或①③⑤⑥)
7.支持上市药物的处方、生产工艺的质量提升、降低成本及用药安全性等改进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③④⑤⑥)
8.支持抗体药物、核酸药物、基因工程药物、基因治疗产品、细胞治疗产品等创新生物制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⑤⑥)
9.支持白蛋白类、免疫球蛋白类和凝血因子类等血液制品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⑤⑥)
考核指标:①获得临床研究批准、临床试验默示许可或生产批件。②原料药备案登记号状态为“A”。③已上市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审批;上市药物的处方、生产工艺的改进研究补充申请获批准。④提交改良型新药注册申报临床或生产获得受理。⑤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3:医疗器械、诊断试剂及医用材料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
主要内容:
1.支持基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高端医疗器械相结合的诊疗设备、可穿戴监测设备、康复辅具及器械等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⑤⑥)
2.支持基于人工智能的医用机器人、医疗检测等智能设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⑥)
3.支持基于中医(壮瑶医)特色诊疗技术的医疗器械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⑥)
4.支持呼吸机、手术机器人、康复机器人、数字医学影像诊疗设备、微创植入器械、高端康复器材、体外诊断试剂及仪器等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⑥或①②④⑤⑥)
5.支持可用于医药、生物材料等的原料或再生资源性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⑤⑥)
6.支持植入性材料、介入性材料等高值医用耗材或医用生物材料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③⑤⑥)
7.支持新型疫苗抗体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⑤⑥)
8.支持医疗器械可用性测试及人因工程设计关键技术及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⑤⑥)
9.支持传染病快速检测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②④⑤⑥)
10.支持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妇儿健康等疾病预防、诊疗、康复、干预新产品的研发与应用。(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⑥)
11.支持高端进口实验室诊疗设备国产化替代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⑥)
考核指标:①获得新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获得新医疗器械上市许可。②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或新设备1个及以上。③医用材料获得行业准入许可1件及以上。④诊断试剂盒获上市许可1件及以上。⑤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革新性强,国产替代前景好,以智能化、数字化为特征的医用仪器、检验分析设备、实验装备等高端医疗设备、实验检验设备的研发。
子方向4:生物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合成生物学、再生医学、免疫治疗、基因测序等方面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⑤⑥)
2.支持微生物在种植、养殖、健康产品等新产品开发上的菌株资源、发酵工艺、分离提取和功能评价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⑤⑥)
3.支持个性化专用食品或活性物质产品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4.支持生物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④⑤⑥)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生产线1条及以上。③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④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⑤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5: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食品添加剂、化妆品原料、有害重金属、非法添加物、真菌毒素、农药残留、抗生素、激素类或过敏原、风险微生物及其生物标志物等方便、快捷且高通量、非定型筛查的食品、化妆品安全检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设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食品药品安全智慧监管、大数据监管等信息化支撑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真实属性表征、监测评估、过程控制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设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新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因子检测、食品营养功能成分评价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食品药品包装中新污染物检测与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食源性致病菌活菌的快速检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中药、天然食用香料追溯信息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生物制品中病原微生物及其宿主因子残留的检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或开发相关移动端应用软件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生物大分子临床药物关键技术、传统中药材种植及加工前处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广西及东盟国家区域性典型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⑤)
3.支持大健康产品精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开展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的养殖、繁殖、质量控制、临床前动物实验、疾病动物模型、进出口检验检疫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特色优势天然药用植物、动物及海洋生物活性成分的临床前研究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⑦)
6.支持改良型新药研发以及创新型生物技术药物检测技术的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精准医学诊疗、检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生物技术在医药上的应用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生物安全风险预警及防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0.支持职业健康诊疗技术应用研究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1.支持疾病、医疗公共服务相关的信息化、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2.支持基于古代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等中药民族药的新药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3.支持京族医药常用诊疗技术规范化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③④⑤)
14.支持食药物质、新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技术研究及产品研发;支持粮食存储的人工智能+产业应用场景开发及生物医药、高端医疗器械、天然药物和特殊食品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与海外预警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5.支持食品药品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6.支持医疗器械、生物医用材料等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7.支持富含蛋白食品原料或加工副产物的生物功能活性物质的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⑦)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在防城港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2件及以上(以防城港企事业单位为专利第一权利人)。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⑥开发并运行软件系统、移动端应用软件或云平台1个及以上。⑦发现具有新功能特征的活性成分,提出天然活性成分的作用机制或靶点。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1.支持防城港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医疗机构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须由防城港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2.所有涉及医学临床申报项目须提供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查同意意见。
主要内容:
1.支持水、大气、土壤污染物监测、防控、综合治理与修复关键技术或设备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新污染物的分析鉴别、风险诊断、防控治理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工业废水、城镇污水、畜禽养殖废水、水产养殖尾水、垃圾渗滤液(浓缩液)、农村生活污水等高效低成本处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城市内河、农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漓江、南流江、九洲江、平陆运河等重点流域、河湖、水库或入海口等地表水体及沉积物污染源解析、应急监测和精准调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典型区域土壤与地下水污染诊断评估、源头控制、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臭氧、挥发性有机物(VOCs)、移动源气体排放等污染源解析、防控及治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核与辐射环境监测预警、风险评估、污染溯源、防控及治理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含尾矿、冶炼渣、采矿废渣、赤泥、锰渣、锂渣、粉煤灰、石材加工废料、工业副产石膏等)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重点行业(含建筑、食品、制糖、冶炼、纺织、造纸、陶瓷、医药等)固体废物、城镇(含污泥等)、农林(含秸秆等)或水利(含废弃骨料等)固体废物,或农林产品加工后废物资源化利用,或含砷废物、大修渣、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危险废物无害化,或稀贵金属提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商品包装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含餐厨垃圾、陈腐垃圾等)、建筑垃圾(含城市更新类等)、废塑料、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或资源化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废弃矿硐涌水、废弃矿山淋溶水、尾矿库渗滤液、固体废物等低扰动低成本风险管控或绿色低碳修复等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
2.支持固体废物、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等跨介质重金属调查、原位监测、精准溯源、风险评估、原位管控、异位处置或综合利用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
3.支持涉重金属废弃矿石、选矿尾砂、冶炼废渣等固体废物无害化及资源化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
4.支持有色金属聚集区采选冶废水低成本治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
5.支持涉重金属区域/流域重金属环境健康风险评估及监测预警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
考核指标:①获得相关集成技术体系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取得显著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灌区节水、农村饮用水安全、生态水利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平陆运河等重大工程中涉及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及安全管理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重点流域、河段、湖库水生态评估、水保护和修复、生态流量智能化监测等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病险水库(水闸、堤防)预警、除险加固与安全运行保障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等骨干水网工程涉及水资源配置、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智慧水利和数字孪生水利工程(流域)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再生水、雨水、海水、矿坑(井)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水利工程生物灾害预测预警及防控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获得监测预警预报系统1套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2:自然资源保护修复和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自然资源监测与评价(包含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资产、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2.支持优势矿产或“三稀”(稀有金属、稀土金属、稀散金属)等战略性矿产资源勘查或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紧缺战略性矿产资源、重要矿集区金属矿产资源深部找矿预测与勘查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
4.尾矿库低品位、共伴生矿产资源绿色高效再利用与生态修复保护融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
5.支持页岩气、干热岩等清洁能源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
6.支持自然保护地、生态公益林的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森林、草原、湿地等生态保护与修复、质量提升及资源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珍稀植物、濒危物种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低空遥感下耕地非耕化监测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0.支持平陆运河等重大工程中涉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保护修复、时序化智能监测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1.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生态保护修复及高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2.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数字化技术、价值评估及产业发展融合的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3.支持自然资源数字化技术、知识图谱、大数据融合应用、智能服务、人工智能生成式大模型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应用示范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⑥获得监测预警预报系统1套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3:生态脆弱区生态保护修复及资源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岩溶石漠化地区、土壤侵蚀区、河谷干旱区、沿海滩涂、废弃矿山、历史遗留矿山、复杂地质条件矿山等生态脆弱区、重金属高背景区生态系统监测评估体系构建、综合治理、生态修复、水土资源保护、可持续利用技术或模式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生态脆弱区特色经济作(植)物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⑤)
3.支持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广西)等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监测、保护、修复和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⑤)
4.支持岩溶区开展以集中连片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为导向的区域环境与生态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智能建造、绿色低碳建筑、装配式建筑与装修、韧性建筑、绿色建材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室内环境检测与改善、房屋结构、装修与设备设施一体化设计、住房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城市体检、城市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智慧住区、韧性城市、城市环境改善与修复、地下空间高效开发、城市全周期数智管理体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农厕改造、绿色低碳农房、现代宜居农房、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保护开发、乡村振兴质量控制技术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桂派传统建筑元素传承与发展、桂派传统木结构建筑技术原型重构及装配式建造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边境城镇、平陆运河沿线小城镇、重点镇、特色小镇等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建筑机器人、建筑信息模型、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在建筑全生命周期应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
8.支持建筑木材改性绿色固碳关键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基于无人机、智能分析等低空经济在建筑领域应用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设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0.支持能源系统优化、高效智能光伏建筑一体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1.支持智慧城市数据治理与孪生应用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2.支持智慧建造工地智能管理系统构建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3.支持绿色高性能现代木结构建筑材料、结构用胶黏剂、高端绿色家居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②形成工法或技术指南1项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漓江流域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提升及产业协同发展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2.支持漓江流域水土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及风险控制、喀斯特石漠化生态修复、种植模式提质增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替代化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3.支持面向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交文旅数智技术融合关键路径研究与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4.支持面向打造桂林世界级旅游城市的森林景观水源涵养和水质净化、居游共享人居环境品质提升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5.支持漓江流域数字孪生与智能治理、休旅型乡村空间数字化规划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6.支持生态资源供给空间修复与保育关键技术研发与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7.支持面向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综合绩效评估及提升路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以上。②在漓江沿岸或源头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④获得授权相关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⑥提交决策咨询报告或典型案例1份以上。⑦形成桂林可持续发展建设方案1份,支撑政策建议报告1份。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求:支持桂林市全域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牵头,联合区内外单位申报,优先支持产学研联合申报,须由桂林市科技局出具推荐函。
主要内容:
1.支持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工业行业(包含火电、化工、冶金、造纸、钢铁、铝业、陶瓷、水泥、船舶等)绿色发展、城乡建设与交通、水利工程建设等领域低碳零碳负碳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碳捕集利用与封存(CCUS)等负碳和固碳增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新型高效光伏电池、制氢储氢、抽水蓄能、海上风电或深海能源探测开采等新型低碳技术在能源与环境领域的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典型森林、草地、湿地及其主要优势种全生命周期碳循环监测、生态水利与水土保持碳汇功能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工业等优势特色产品生产过程的固碳减排或碳足迹计量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气候及其变化高时空分辨率数据集构建、监测预报预警、影响分析和风险评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8.支持人工影响天气、气候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市政基础设施低碳运行、零碳建筑、零碳社区及零碳校园、城市生态空间增汇减碳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0.支持平陆运河等重大工程运营期碳排放核算与固碳减排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1.支持交通物流等行业碳核算、碳排放智能预测与情景模拟、可信碳监测边缘网关设计与开发、可信碳足迹管理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⑥获得监测预警预报系统或数据服务平台1套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1: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海洋要素观测、环境监测、生态灾害预警和防治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2.支持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海藻场、牡蛎礁、海岛、砂质海岸等海洋典型生态系统监测、保护和修复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3.支持氮磷污染、海洋垃圾、养殖尾水、新污染物等海洋污染防治及海洋腐蚀防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4.支持海砂、珊瑚骨料等海洋材料生态海堤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⑥⑦)
5.支持蓝碳监测、评估、增汇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6.支持北部湾珍稀动物保护与增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⑦)
考核指标:①调查评价项目应形成相应研究报告、图集或数据库1份。②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模式、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③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④获得监测预警预报系统1套及以上。⑤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⑥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⑦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2: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特色优势海水养殖品种培育、高效繁育、智能化养殖、高值化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海洋动植物、微生物等种质资源调查、收集、保存、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海洋药物与生物制品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海洋产品加工副产物或废弃物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海洋矿产、能源、旅游等资源开发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装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海域、海岛、岸线、滩涂等海洋空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方向12:林业优质资源高效培育和生态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1.支持林草特色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优异种质挖掘、种质资源共享和数智信息化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⑥或②③④⑥)
2.支持开展基于林木特异基因挖掘、重要性状形成基础和重要功能基因解析的分子辅助育种关键技术研究。(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⑤⑥)
3.支持产量高、适应性广泛、抗逆性强的林草新品种和良种创制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⑤⑥)
4.支持优势特色林木高效栽培、林下种养、低效林提质增效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⑥或①③⑤⑥)
5.支持木本花卉、林源药材、特色香料、森林食物等特色资源培育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⑥或①③⑤⑥)
6.支持基于地力维持、复层经营、目标树经营、固碳增汇、近自然经营等人工林多功能经营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⑥或①③⑤⑥)
7.支持森林资源高值化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8.支持特有、珍稀林源动植物保育与利用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9.支持林业重大病虫害或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综合防控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10.支持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育等生态系统功能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11.支持国家储备林营建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12.支持创建国家植物园开展植物迁地保护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13.支持创建西南岩溶国家公园(广西)开展石漠化地区生态系统质量变化监测、保护、修复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⑤⑥)
14.支持林业育种、营林、林产品检测等智能化、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装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③④⑥或①③⑤⑥)
15.支持广西主要用材树种材质评价及高值化加工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④⑤⑥)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研发新品种或良种1个以上。③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④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⑤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⑥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
主要内容:
1.支持审判执行、诉讼服务、诉源治理等智慧法院大模型应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法律监督、检务智能化等智慧检务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维护国家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⑤)
4.支持基于大语言模型、多模态大模型、检索增强生成等技术提升司法领域智能化水平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
5.支持政法协同、执法监督、综合治理等提升政法智能化能力与效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
6.支持智慧舆情监控与网络治理、谣言检测与安全辟谣、多媒体不实信息检测、鉴别与溯源等网络舆情安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面向科技安全的预测模型、技术创新预测模型与决策支持系统的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示范用户10家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2:科技兴警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毒品毒物快速鉴定、新精神活性物质筛查、毒情智能监测及情报分析等禁毒与违禁品智能管控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
2.支持基于大数据、AI、机器视觉、云边协同等技术开展警务人机交互、执法语音情感识别、公共网络安全智能监测预警、无人机管控与反制、遮挡面部环境下生物特征识别、多镜头视频人像和人流智能分析、多源视频融合、警务现场三维实景建模等公共安全智能防控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
3.支持毒物检测、物证高效提取检验等刑事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
4.支持多模态数据下的交通态势预警及管控、多网融合的低空交通管控、交通信号智能调控等智能交通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
5.支持水下视频增强、水质检测采集等新型警用装备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
考核指标:①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基地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示范用户10家及以上)。③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④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申报要求:公安机关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的公务员可牵头或参与申报该方向科技计划项目。须由自治区公安厅出具推荐函。
子方向3: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交通、电力、市政等重要设施建设及运行安全风险识别监测预警、事故防控、应急处置和服务保障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2.支持河道河岸、隧道、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特种作业、油气管道、燃气管道、城市建设与运行、旅游景区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事故防控、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3.支持地震、气象、海洋等领域自然灾害监测识别、预报预警、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4.支持地质灾害隐患点与风险区动态监测预警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5.支持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的灾情快速感知、抢险救援、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三断”(断电、断路、断网)等极端复杂条件下的应急通信保障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商业综合体、自建房、少数民族村寨、历史文化街区、古建筑群以及新产业、新业态场所火灾征兆早期精准识别、风险监测评估、高效防控与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城镇燃气、石化产业、轨道交通、冷链物流等领域火灾征兆早期精准识别、风险监测评估、高效防控与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及充电设施、储能电站等火灾防控与应急处置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火灾智能调查、物证鉴定、复杂场景通信、救援人员防护、智能化指挥调度与辅助决策、救援现场次生灾害监测预警等消防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0.支持新型建筑耐火、防火、阻燃材料以及洁净环保高效灭火产品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1.支持森林草原火灾等监测预警、调查和损失评估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2.支持防火林、沿海地区抗台风防护林、城市抗风绿化等树种资源筛选、繁育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3.支持有害生物泛滥、外来物种入侵等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立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4.支持基于低空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相结合的安全隐患排查、安全生产管控和防灾减灾救灾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15.支持石油、化工、电力、能源、冶金、制糖等重点行业领域特种设备的损伤表征、安全评估、风险防控、设备延寿、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⑥获得监测预警预报系统1套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
1.支持北斗高精度定位、无人机反制系统、智能位置服务等智能导航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海洋传感网络数据收集、深海探测、深海信息传输、海空跨域观测、海工装备等海洋领域关键技术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电磁空间安全、数据安全、保密和密码、无线信号干扰防护等网络信息安全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自主安全可控信息设备、智能充放电与能量回收设备、跨多域无人系统多网融合等电子信息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智慧边海防、无人航空器、高可靠性平台与预警系统等空间遥感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6.支持生物安全检测、防范、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氢能、风能、核能、海洋能、太阳能等新能源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动力电池材料、新型储能材料、核心元器件材料、高性能材料、防腐材料等新材料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高端装备、智能机器人、核心元器件等先进制造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完成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③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④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⑤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须为广西区内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具体要求可咨询自治区科技厅社会发展与科技安全处);申报该方向的项目须进行脱敏处理。
子方向1:文化旅游体育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
1.支持红色文物的保护或修复及红色文化的挖掘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2.支持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活化、监测、传承、保护、修复、挖掘提升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3.支持摩崖造像、石刻、石窟寺等文物监测和保护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装备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4.支持世界遗产地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文化创意及旅游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5.支持智慧旅游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
6.支持适合大众和特殊人群(老年、儿童少年,残障或特殊行业)体质监测、姿势动作、健身状况、运动健康、损伤康复、慢性病、体重控制、治疗养生等健康促进和体医融合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7.支持特色竞技体育项目或冰雪项目竞技能力、技战术训练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8.支持健身方法手段、健身器材、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运动装备等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或产品研发。(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9.支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1件及以上。⑤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子方向2:文化旅游体育与科技融合创新研究与应用
主要内容:加强文化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重点支持开展新闻出版、数字印刷、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开发;支持文化数据采集、存储、清洗、分析、挖掘、可视化、标准化、版权保护、安全与隐私保护等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支持文化旅游的互联网+模式下惠民服务管理平台建设运营。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面向基层民众,支持先进、适用、成熟的集成技术的应用与示范推广,重点支持生命健康、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等与民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科技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服务基层社会建设的能力,着力解决广大民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主要内容:
1.支持公共卫生事件防范与应急救援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2.支持医养结合、智慧养老、康养服务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3.支持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障人群生活保障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4.支持提升乡村、社区等基层医疗服务机构就诊效率、疾病救治能力等卫生适宜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5.支持“体医结合”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⑧)
6.支持区市县乡(镇)村医疗网络系统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7.支持服务型的环境治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⑦)
8.支持水体污染整治、生活污水处理或饮用水安全新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9.支持生产生活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10.支持城市排水等生活基础设施提升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11.支持土壤污染防治与安全利用、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村改厕技术与农村环境整治等绿色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12.支持生态环境与健康关联监测等相关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④⑤⑥⑦)
13.支持政务服务的数据融合挖掘和智能办理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14.支持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智慧化建设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15.支持基于智能、增强现实、虚拟现实的智慧防灾减灾救灾科学传播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⑦)
16.支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等智能监管、精准运营等相关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⑤⑥)
17.支持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满足考核指标中的①②③④)
考核指标:①获得相关集成技术或标准体系1项及以上。②建立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2个及以上。③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④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⑤覆盖乡镇村(社区)数量1个及以上,覆盖区县数量1个及以上,受惠人口数量1万人及以上。⑥建立培训基地数量1个及以上。⑦群众满意度不低于80%。⑧在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人群疾病筛查覆盖率不低于70%,疾病早诊早治率不低于70%。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自筹。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150万元。
主要内容:围绕交通运输、新能源、电力电子等领域应用需求,支持开展高性能铝合金制备、超薄精密轧制、短流程低碳冶炼、再生铝高纯净化及钢铝异种材料连接等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研发航空用铝、汽车轻量化用铝、新能源用铝、电力用铝、电子电器用铝等产品。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支持工厂数字化设计与交付平台、数字孪生模型、物流和动线仿真、生产系统建模及装备智能运维等关键技术研究,支持战略性工业产品从设计到生产全过程的多源异构数据互联与演化建模;支持变周期工业时序数据库与计算一体化系统研究。重点突破工业母机核心技术,支持高精度数控加工系统、复合加工技术的研究,开展超精密磨床、大型或高精度加工机床、智能液压伺服压力机等关键装备的技术攻关与产业化应用。支持预应力结构性能提升、拉索智能化及健康监测技术研究。支持机械关键零部件、高效基础制造工艺装备的研制。支持高精度加工技术研究,开发数字孪生工厂和自动化生产线等高端自动化系统。支持激光及其他特种制造技术在精密加工、表面处理等方面的关键技术研究。支持开展智能海洋工程装备、高技术船舶、采矿与冶炼装备、橡胶机械等装备制造研究及新产品开发。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装备或新产品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围绕交通运输、高端装备等领域应用需求,支持开展高性能不锈钢制备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开发以铁素体不锈钢、高氮不锈钢、经济型双相不锈钢等为代表的资源节约型不锈钢,以环保设备、能源装备、汽车制造用不锈钢等为代表的特殊领域用高性能不锈钢,以及以耐热不锈钢、抗菌型不锈钢、高硬高韧高耐磨性不锈钢为代表的高功能型不锈钢产品;支持开展特种钢绿色冶炼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开发工程机械用超高强钢板、高端硅钢、高韧塑性汽车钢、高强度轨道交通用钢、绿色环保型家电板、海工与船舶用钢、桥梁缆索用钢等高性能产品;支持开展短流程冶炼、再生钢高纯和精深加工等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满足资源循环利用要求。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围绕电力电子、新能源及储能、交通运输、航空航天、海洋工程装备、节能环保等领域应用需求,支持开展铜、锰、锌、铅、镍、钨、钠、稀贵金属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制备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支持面向未来高端电子元件的稀土等高性能超磁致伸缩材料、面向更高生态环境保护需求的稀土等高性能磁制冷材料、面向石油化工、航空航天需求的稀土等高性能催化材料的制备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支持再生金属低碳高效熔炼、高纯化和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满足资源循环利用要求。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1)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2)除列明的支持内容外,此方向2025年度不再支持锡、锑、铟、镓、锗、稀土材料项目。相关内容已在2025年度先进新材料“尖锋”行动计划(广西重大专项计划)中布局。
方向21:糖业、木材精深加工、纺织、植物有效成分提取等产业新技术研究与应用开发
主要内容:支持糖业精深加工与甘蔗资源高值化利用等蔗糖产业全产业链新技术攻关,开展面向高端饮品、医疗及化工市场的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支持糖业生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支持木材精深加工技术与新产品研发;支持丝绸炼染印关键技术和核心装备研发;支持开展八角、肉桂、油茶、罗汉果、茉莉花、金花茶、沉香等广西特色植物有效成分分离提取技术研究,开发高纯度、自动化、连续高效的提取装置。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支持在电力源网荷储一体化、智能电网、微电网、输配电设备领域开展技术攻关,加快终端设备智能化创新;支持开展充电设施高效承载技术和设备研发;支持架空线路交流试送与故障定位、海底电缆故障诊断与定位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支持电工装备新材料、智能电力电子器件与电力装备研发与应用。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设备或新产品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子方向1:非金属功能材料制备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碳酸钙、膨润土、滑石、石英砂等非金属矿以及非冶金级氧化铝高附加值新材料的制备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支持高性能纤维材料、新型半导体材料、特种橡胶材料、功能陶瓷材料、超硬材料、新型阻燃材料、新型介电材料、新型热电材料、新型可降解材料、新型防腐抗菌材料、新型光学材料、新型防辐射材料的制备技术攻关及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子方向2:新能源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开展电解水制氢、工业副产氢、氢气提纯、回收等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开展氢燃料电池技术、氢气制储运加关键技术等方面的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深远海漂浮式风电关键技术研发及示范应用;支持深海能源探测开采与利用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支持核能利用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大规模利用可再生能源在电解铝、钢铁、有色、建材等高能耗产业的应用技术研究,推动“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应用示范,促进绿氢在化工、电力、冶金领域的零碳转型,探索可再生能源的高效、智能、创新应用。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装备或新产品1项及以上,或者创建应用场景1个。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氢能及深海能源项目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支持人工智能领域的芯片、传感器、关键网络设备、网络安全技术设备等基础软硬件、基础元器件技术开发;支持人工智能赋能产业领域的算力底座、平台工具、多智能体、核心算法、场景模型的研发与集成;支持基于人工智能融合大模型、大数据、5G/6G等应用于工业、交通、旅游、政务、物流、能源等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在算网调度、公共算力等领域的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支持开展人工智能赋能东盟国家相关产业升级的支撑要素研究,重点聚焦高质量数据集构建、评测数据集开发、数据交易共享模式创新等技术领域;支持人工智能技术和遥感大数据分析相结合的陆、海、空生物多样性监测研究;支持面向多模态信息处理、拟人自然交互、情感感知与表达和高效人机协作的工业及服务智能机器人研究;支持人工智能+小语种+小型终端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子方向2:机器人及智能终端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机器人核心技术攻关与多元化场景应用示范,重点突破多模式感知融合、AI芯片与算力优化、自主导航与路径规划、人机协作与安全控制、模块化设计与柔性操作、机器人基座大模型及跨领域协同等关键技术,开发具有自主感知、自主决策、自主执行能力的智能机器人及传感器、伺服电机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系统。开发工业控制终端、高精度医疗检测终端、面向东盟的跨境多语种交互终端等智能终端设备。支持开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研发、特种机器人研发(如输电线路、配电网作业机器人等);支持具身智能机器人核心技术攻关与多元化场景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东盟的小语种智语机器人及跨境服务智能终端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零部件及系统项目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支持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人工智能、区块链、数字孪生等前沿技术在元宇宙构建与应用中的创新研究与示范;支持元宇宙沉浸式体验设备、交互技术、内容创作平台等关键技术与产品研发;支持元宇宙在文化旅游、教育培训、工业设计、医疗健康、社交娱乐等领域的创新应用示范;支持元宇宙数字资产确权、交易与管理技术研究及应用;支持元宇宙安全与隐私保护技术研究及应用。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子方向1:商业卫星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商业卫星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与规模化应用,支持开展低成本卫星制造与组网、高精度导航增强、空间信息融合服务等关键技术研究。发展高时空分辨率遥感卫星数据服务,赋能智慧城市、智慧农业,实现自然资源监测、农业资源调查等领域的精细化应用。支持构建卫星数据共享网络,拓展卫星遥感、北斗导航、民用卫星互联网融合应用。推动卫星融合通信运营、遥感数据服务等在东盟国家的示范推广。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对申报主体不设要求。
子方向2:低空经济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1)通用型无人机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无人机飞行控制与自主决策技术研究,优先支持无人机的先进飞行控制算法开发,集成边缘计算芯片。支持开发高清摄像头、雷达、红外及低延时高性能传感芯片等多模态传感器系统。支持无人机的低延迟、高可靠通信技术、无人机群体之间的协同通信与网络协同控制技术、无人机的安全监管技术开发和应用。支持高能量密度、高安全性锂离子电池等新型能源与动力系统研发。支持无人机智能化巡检、反制与捕获应用技术研究,优先支持自主导航、多源数据融合及低空安全防护系统开发。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2)低空经济全链条服务技术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低空智能感知、自主避障、集群协同、远程指控等智能化技术研究;支持低空交通管理、通信导航、低空起降点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研发基于5G-A/6G通信、北斗导航、卫星互联网的天地一体化的低空智能网联系统;开展低空经济多元化应用场景示范,支持低空物流配送、应急救援、低空旅游、智慧农业、电力巡检等领域的技术集成与模式创新;支持低空空域协同运行平台、无人机远程自主充电系统、智能调度监管系统、低空飞行服务保障系统等开发与应用;支持无人航空器智能监控与反制技术攻关,包括无人航空器的探测识别、轨迹追踪、频谱监测、电子干扰及精准诱骗反制等开发与应用。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子方向3:海洋探测装备产业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
支持水下高精度探测、自主避障、集群协同作业及深海远程指控等智能化技术攻关;支持海洋立体观测组网、水声通信导航、深海耐压传感等技术攻关;研发基于北斗增强定位、卫星遥感通信、水下物联网的多源异构海洋智能探测系统;开展海洋资源勘探、生态环境监测、灾害预警等多元化应用场景示范,突破深远海矿产资源勘查、海底管线智能检测、珊瑚礁生态修复等领域的技术集成与模式创新;支持深海无人潜航器、智能仿生机器人、深海作业装备等水下高端装备研制与应用;支持海洋低可见目标智能识别与反制、水下声呐探测、磁异常追踪、多模态融合感知及自主诱骗拦截等技术攻关与应用。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企业牵头申报,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申报。
主要内容:支持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八大高新技术领域范围内开展技术研发、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等,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②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形成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每个项目满足考核指标①或②即可。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定额资助。
资助经费:高新技术企业单个项目资助40万元,瞪羚企业单个项目资助80万元。
申报要求:(1)牵头申报单位为全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优先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申报企业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2)支持领域: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航空航天、新材料、高技术服务、新能源与节能、资源与环境、先进制造与自动化八大领域(详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3)项目须经高新技术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4)已获得自治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资助的企业不予支持。
主要内容:支持全区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和行业引领作用的科技型企业在重点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产业链协同创新、高端人才引进与培养等,进一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领军企业,推动广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①非农业领域企业: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2项及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3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或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资助期间实现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②农业领域企业:开发新产品、新装备或新技术1项及以上,形成自主知识产权(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或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或省级以上审定/登记新品种1项),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资助期间实现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定额资助。
资助经费:科技领军储备库企业单个项目2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科技领军储备库企业牵头申报,须经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推荐。
主要内容:支持2024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企业开展与参赛项目相关的科技研发与成果转化,培育科技型企业后备梯队。
考核指标:①开发新产品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②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获得授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2项)及以上。③实现产业化应用,取得良好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中国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80万元,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万元。
申报要求:牵头申报单位为2024年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和广西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且具有较强的科研开发实力。优先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高校通过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申报企业要按不低于申报额度3倍的比例配套投入研发经费。项目须经企业注册地所在设区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方向30:支持与东盟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开展联合研究及平台建设
主要内容:围绕我国总体外交战略,充分发挥广西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前沿窗口作用,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与东盟国家为重点的“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高水平科研机构、一流高校或领军企业建立合作机制,重点围绕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现代农林业、先进制造、有色金属、海洋经济及可持续发展等领域开展联合技术攻关、应用示范和建设创新中心、研发中心、海外飞地等平台,促进我区先进适用技术“走出去”,实施一批基于科技合作的“小而美”项目。
考核指标:①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设备、新平台、新技术5项以上。②授权发明专利≥3件,申请实用新型专利≥2件,授权软件著作权≥2件。③在合作国家完成技术转移≥3项;举办国际技术交流或学术活动≥2场次。④培训不少于50人/次合作国家的科技人才。⑤项目实施期间,实现新增产值3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2—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由广西企事业单位联合至少1家“一带一路”共建国家的外方单位共同申报,项目合作各方应具有良好的互信关系和坚实的合作基础,必须就合作内容签署合作协议,协议内容要明确各方研发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并符合我国及各合作机构所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科研伦理相关规定,非中文的合作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中方单位盖章;2.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4.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5.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参与各方单位1名及以上成员;6.需要提供查新报告。
主要内容:围绕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和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支持区内高校、科研院所、领军企业等创新主体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或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分中心及转化基地,密切围绕我区科技和产业合作需求和共建国家发展需要,依托实验室联合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人才培养、联合研发、技术示范、联合孵化和科研设施合作等,持续产出互利共赢合作成果,提升我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能力水平和国际影响力。
考核指标:①联合实验室场地面积≥1000平方米或在广西建设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分中心及转化基地≥500平方米。②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获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或获得标准1项以上或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篇。③开展国际会议及交流活动≥3场次,促进国际人员交流≥10人次,培训国际科技人才≥20人次,引进或培养人才≥5人,取得较好的国际影响力。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5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由注册在广西的企事业单位牵头申报,并联合至少1家国外参与单位,外方依托单位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2.中外方依托单位应具备良好合作基础,就联合实验室或分中心、成果转化基地的建设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方案、责任分工、收益分配、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达成一致,并签署专门合作文件,非中文的合作文件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由中方单位盖章;3.申报科技部“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的分中心及转化基地的单位,须提供国内建设单位的同意文件;4.联合实验室应在中外方依托单位同步建设,在中方依托单位应实体化运行,建立完善的人员独立管理、财务独立核算、资产归属清晰、组织高效有序的运行管理制度;4.联合实验室或分中心、转化基地的主任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组织管理能力和较丰富的国际科技合作经验;5.中方依托单位应配备一定比例、相对稳定的固定人员,全职全时开展工作,外方依托单位应配备明确且与工作任务匹配的科研与管理团队;6.鼓励已列入由国家领导人提出的合作倡议、签署(或见证签署)的合作协议以及元首外交、高层交往、国家领导人出席重大涉外活动的成果清单,或纳入中外政府间科技创新合作框架的相关合作申报。
方向32:支持与港澳台地区及区外创新资源密集省市开展联合研究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与港澳台地区及区外创新资源密集省市的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或科技型企业建立机构间的合作机制,共同围绕人工智能、现代特色农林业、绿色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以及海洋经济、绿色低碳技术等领域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促进技术引进吸收消化再创新。支持区内企事业单位在区外建设研发中心、分支研究机构等“创新飞地”,为深化对外科技创新协作提供有效支撑。
考核指标: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以上,培养或引进高级职称和研究生等人才3人以上,完成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由广西企事业单位联合至少1家区外(境外)单位共同申报;2.牵头单位必须与合作单位就合作项目主要内容签署合作文件,项目执行期须在协议有效期以内;3.项目合作双方具有充分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能有效利用双方优势科技资源,解决关键技术、共性技术问题;4.能与产业发展、应用需求紧密结合,能形成知识产权或相关技术标准;5.申报单位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应用条件,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6.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7.项目组成员必须包括参与各方单位1名及以上成员。
主要内容:围绕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突出“小而精、高风险、高回报”,鼓励跨学科交叉创新,弱化“论文数量”考核,强化实际应用潜力,培养广西战略科技力量后备人才。支持38岁以下(女性放宽至40岁)青年科学家独立牵头开展前沿性、颠覆性技术攻关,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研究。
考核指标:(1)解决关键核心问题1个;(2)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4)建立青年科学家团队(3—5人)1个。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50—100万元。
申报要求:1.申报人年龄38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放宽至40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2.申报人须为博士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来自企业申报人学历可放宽至硕士,中级及以上职称。3.申报单位需为自治区级以上创新平台依托单位。4.项目团队需以青年科学家为主(成员平均年龄≤38岁),可配备1—2名资深专家顾问。5.本方向项目申报须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
主要内容:围绕自治区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产业需求,将国内外高端人才连同其团队、项目、技术等多种创新要素整体打包引入我区,促进高端科技人才团队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创办企业或研发机构、转化科技成果。优先支持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团队成员围绕我区重点产业技术需求,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
考核指标:(1)引进符合条件的国内外科技人才团队1个以上;(2)解决关键技术难题1项以上或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1个以上;(3)促进技术转移或成果在广西转化1项以上;(4)形成广西人才团队、服务广西长效工作机制。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1)申报单位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团组织等,用人单位是本项目人才团队引进、使用、服务和管理主体。(2)从广西区外引进的国内外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3人(不含顾问),结构稳定,专业结构合理,具有科研关联性和互补性,具备达到完成项目目标的创新链与人才链融合,引进时间在2025年1月1日之后。团队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具有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团队带头人为国外人才时,须符合国家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参考《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专发〔2017〕40号))。团队带头人为国内人才(含港澳台地区)时,须符合国家级高层次人才界定标准或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任一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团队带头人须提供符合上述人才标准的相应佐证材料。(3)申报创办企业类项目的企业主营业务为高新技术领域,创办时间在2024年1月1日之后,具有良好的营利能力和成长性,市场前景广阔能够实现产业化。申报企业现正常运营,并在桂有实际办公场地。团队带头人(自然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者或实际控制人(企业法人或第一大股东)。企业目前已完成资金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2人在高校院所、企业或创新创业项目中有过合作,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4)技术攻关类和创办企业类项目的标题格式:×××(具体领域技术开发、攻关、研发、研究、应用等)+人才团队引进。(5)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团队带头人不能同时申报或在研科技合作类项目。(6)引进团队原则上不可在项目期限内采用“网络办公”模式参与项目。团队成员每人为项目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2个月(60天),对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际顶尖人才无在桂工作时间具体要求。
项目内容: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促进人才链与创新链、产业链深度融合,打通企业和高校人才交流通道,完善人才在企业与高校间有序流动和合理布局,开展人才培养与技术研发相结合,促进产教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支持企业联合区外高水平大学培养工程博士,支持高校引进区外理工类博士并到企业服务,为我区企业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考核指标:①企业与区外高校签署企业人才培养长期稳定合作协议,培养企业人才工程博士1名以上。②实现解决本企业技术问题1项以上。③区内高校从区外新引进理工类博士1名以上,并到企业服务不少于3年(含3年)。④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1项以上。(企业联合区外高水平大学培养工程博士项目须考核指标中的①②;高校引进理工类博士并到企业服务项目须考核指标中的③④)
实施年限:培养工程博士4年;引进博士服务企业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最高50万元。
申报要求:1.项目负责人应由企业CTO担任。申报企业要按不低于申请科技经费的3倍进行配套。优先支持有创新活动、科研条件和创新平台的企业。2.企业联合区外高水平大学培养工程博士,项目申报书须明确培养对象姓名、具备的条件和依托区外培养的单位和导师。3.高校引进理工类博士并到企业服务(校企共用或校招企用),项目申报书须明确新引进博士姓名、具备的条件和服务企业内容(引进时间从2024年7月1日以后算起)。4.引进博士项目,企业与高校共建有创新平台,或签署有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问题合作协议,企业、高校、人才签署三方协议。5.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查新报告。
项目内容: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等围绕我区社会公众科普需求,将本部门本单位的科技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开展科普示范活动,创作高水平科普作品、视频,或开发具有本行业先进技术水平的科普产品,并在科普场馆、科普学校、科普社区等科普阵地推广应用,促进我区科普服务能力建设提升。
考核指标:①建成专门科普场所或长廊300平方米以上,在科技活动周期免费(或半价)开放;②组织进校园、进社区(街道)、下乡村开展科普示范活动不少于4次,累计参与活动人数不少于2000人;③参加国家科普大赛广西预选赛1次以上;④创作推广本行业特色科普宣传作品1部以上,或开发科普先进技术产品1项以上。
实施年限:2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20—50万元。
申报要求:1.建议项目标题格式:XX行业或领域+科普服务能力建设项目。2.优先支持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单位申报。3.已获得过广西科技计划项目支持过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申报。4.本方向项目申报免交查新报告。
为充分发挥中央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采取央地资金协同、区市科技创新资源集成联动模式,聚焦自治区“19+6+N”重点产业布局和各设区市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及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沿边临港产业园区、高新区等重点园区创新发展,实施2026年“协同”行动计划。
支持自治区及各设区市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及科创型企业联合产业链相关企事业单位,围绕制约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实施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明确、对产业链强链延链补链起到重要带动作用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获得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需求大、经济效益好的中高端新产品。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由设区市和自治区本级按不低于1:1比例共同出资设立区市联动专项。区市联动专项选取不超过3个设区市进行,主要支持相关市特色优势产业或重点企业,聚焦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未来产业布局,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应用示范。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方向39: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新质生产力培育
主要内容:支持园区、合作区围绕糖、铝、钢铁、有色金属、机械装备、汽车、石化化工、食品加工、高端绿色家居、轻工纺织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开展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等,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新材料等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开展科技成果试验认证、中试熟化、产业化应用等工作,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形成系列首台(套)产品,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围绕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未来网络、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深海空天等未来产业服务化、平台化、人本化布局,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强化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推出首发产品,拓展应用场景,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
考核指标: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2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此方向仅限北海、钦州、东兴、凭祥沿边临港产业园区,以及中国—东盟产业合作区南宁、北海、防城港、钦州、玉林、百色、崇左等7片区企业牵头申报。北海、钦州不双重支持,申报项目须由所在市科技局审核并出具推荐函。
主要内容:紧密围绕国家、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根据《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1〕81号),布局建设一批自治区级高新区,支持我区高新区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壮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大开放创新力度、营造高质量发展环境,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具体申报通知将结合年度高新区评价工作、国家高新区创建工作另行发布。
主要内容:支持面向传统产业升级衍生新赛道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围绕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轻工、机械、纺织等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强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加快设备更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管理创新,衍生一批新赛道;面向新兴产业拓展新赛道开展重点研发,支持国家高新区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航空航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融合化、集群化、生态化发展,深耕细分领域,系统推进技术迭代、产品开发和规模化应用,完善产业配套,开拓一批新赛道;面向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新赛道开展重点研发,支持国家高新区布局前沿科技领域,加强原创性、颠覆性技术攻关,开展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推出首发产品,拓展应用场景,培育一批新赛道。
考核指标: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或新装备1项及以上,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2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由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推荐。拟推荐项目的国家高新区,应填写“XX国家高新区新赛道培育信息表”,并编制新赛道培育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发展基础、发展思路和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对于编制内容详实、可操作性强、特色鲜明的新赛道优先支持。
2.原则上,由新赛道名单内企业牵头申报。每年支持单个赛道总经费额度不超过1500万元。
主要内容:为把高新区建成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新质生产力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根据《关于促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广西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桂政办发〔2021〕81号)等文件精神,支持我区自治区级高新区从自身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出发,明确重点培育的特色产业,通过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科技活动,主攻最有条件、最具优势的产业领域,以“一区一特色产业”打造出创新力更强、附加值更高的产业链,加快形成具有区域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推动全区高新区形成错位发展、各具特色、各展所长的产业格局,培育一批国家级新赛道。
具体申报通知将结合年度高新区评价工作另行发布。
子方向4:高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提升。
主要内容:落实《关于促进广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支持高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创新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围绕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先试先行,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创新资源开放共享,以科技成果转化引领高新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按获批复建设方案中的建设目标与指标执行。
资助方式:前资助。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万元。
申报要求:1.限高新区内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构牵头申报,每个高新区限推荐申报1项;2.需提供高新区提升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能力建设方案、自治区科技厅批复建设的相关文件。
围绕支撑我区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按照统筹布局、梯度配置原则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突出产业和应用导向,促进应用研究与基础研究融通发展,强化绩效导向和结果运用,加快形成我区产业急需、目标清晰、布局合理、实效凸显的创新平台体系。
主要内容:对近三年获批的列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白名单”的创新平台予以科技项目支持;对列入国家科技创新平台“白名单”的创新平台,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绩效评估结果,对获得“合格”以上等次的予以科技项目支持。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主要内容:支持已批复组建的广西实验室,按照组建方案研究内容,结合对战略前沿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转化应用的需要,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有组织科研,高水平建设广西实验室。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重点实验室围绕学科前沿和重大科学问题、行业和产业需求,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关键核心技术攻坚,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高水平学术交流,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不断提升区域科技创新能力。
考核指标: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10项以上,获授权专利10件以上或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0篇以上,引进或培养人才20人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1)新认定类:单个项目资助50—150万元。
(2)绩效评估类:单个项目资助300—600万元。
申报要求:(1)新认定类仅限2025年获认定的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2)绩效评估类仅限在2024年度绩效评估中获得“优秀”或“良好”等次的广西重点实验室申报。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优先支持。(3)评估周期内,每个广西重点实验室只能获得资助一次。(4)对自治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广西重点实验室建设依托单位,优先给予支持。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深入开展野外科学观测、试验和科学研究,获取长期野外定位、系统的基础科学观测数据并开展高水平科学研究工作,以服务于相关学科领域的可持续发展。加快推进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的建设和发展,合力争创国家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进一步增强我区乃至国家的基础研究及应用基础研究体系和能力。
考核指标: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5项以上,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5篇以上,引进或培养人才5人以上,新增试验观测场基础设施(监测点)1个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
(1)新认定类:单个项目资助50—100万元。
(2)绩效评估类: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1)新认定类仅限2025年获认定的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2)绩效评估类仅限在2024年度绩效评估中获得“优秀”或“良好”等次的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申报。(3)评估周期内,每个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只能获得资助一次。(4)对自治区大型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广西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建设依托单位,优先给予支持。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搭建数学科学与数学应用领域的交流平台,加强数学家与其他领域科学家及企业家的合作与交流,全面提升数学支撑广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及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考核指标: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5项以上,获授权专利或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论文10篇以上,获软件著作权5件以上,引进或培养人才15人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200—300万元。
申报要求:(1)仅限参与2024年度绩效考核且获得“优秀”或“良好”等次的广西应用数学中心申报。(2)评估周期内,每个广西应用数学中心只能获得资助一次。
主要内容:聚焦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支持区内龙头企业牵头,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共同围绕高端装备制造、绿色化工、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电子信息、人工智能、有色金属、生物育种、新能源等领域开展联合科研攻关及成果转化应用。
考核指标:申请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获得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促进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实现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申报要求:(1)项目支持已认定且未获得创新联合体专项项目支持的创新联合体申报;(2)项目申报须由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联合创新联合体内的成员单位共同申报,申报方向须符合已批复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方向。(3)项目名称格式:×××创新联合体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围绕人工智能、新能源、有色金属、石化化工、医药、机械、汽车、交通运输、信息、节能环保、科技服务业等产业领域开展科技攻关,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攻克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强化产业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
考核指标:申请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获得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促进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创业与孵化育成企业1家以上;培养科技创新人才3—5人;项目实施期内,实现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150万元。
申报要求:(1)在有效期内且未获得过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奖补的广西新型研发机构均可申报本项目。(2)项目名称格式:×××新型研发机构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围绕本领域疾病防治的重大需求和临床研究中存在的共性技术问题,开展创新药物、高端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和新技术、新疗法的开发,开展临床研究人才培养,建设临床研究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临床研究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创新能力。
考核指标:提供新技术提高疾病防治效果后节省成本情况分析研究报告,制订出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相关新技术、方法、操作规程或临床决策系统1项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不超过200万元。
申报要求:(1)限于2023—2025年获批建设但未获得过该项资助的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2)限于2023-2024年绩效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广西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3)申报单位必须提供1∶1资金匹配证明,并保证足额到位。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科技创新合作基地建设与运行管理,围绕区内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搭建科技创新合作平台,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推动关键技术联合攻关与成果转化,引进国内外先进创新资源,加强科技人才交流与培养,打造开放共享的科技服务体系,深化与东盟等国家的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提升我区国内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考核指标:
1.企业类:(1)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2项及以上(其中,联合区外(含境外、国外)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或其他机构申报立项1项);(2)联合开发或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或新产品3项及以上;(3)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5人或创新团队1个及以上;(4)共建区外(含境外、国外)创新载体及在海外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1个及以上。
2.科研院所、高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类:(1)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项及以上(其中,联合区外<含境外、国外>机构申报立项1项);(2)联合开发或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或新产品3项及以上;(3)转化科技成果1项及以上;(4)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5人或创新团队1个及以上;(5)共建区外(含境外、国外)创新载体或在海外设立研发机构1个及以上。
3.科技服务机构类:(1)推动国内国际产学研合作5项以上;(2)促成广西创新主体与区外(含境外、国外)的技术交易项目数量5项以上;(3)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5人或创新团队1个以上;(4)推动区外(含境外、国外)研发机构落地广西1个及以上。
4.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类:(1)以园区或产业基地为依托的,新入驻的高新技术企业2家及以上以上,新增区外(含境外、国外)研发机构或者研发团队1个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科技园区内50%及以上企业有与区外(含境外、国外)开展科技合作。(2)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依托的,吸引2家及以上区外(含境外、国外)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入驻,帮助3家及以上在孵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区外(含境外、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3人或创新团队1个以上,成功孵化科技项目2个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50—150万元。
申报要求:
(1)仅限已获认定的自治区科技创新合作基地申报,申报方向须符合基地建设方向。(2)对积极履行合作基地工作任务,在开展科技创新合作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基地建设依托单位,优先给予支持。(3)项目名称格式:×××科技创新合作基地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广西院士工作站联合攻克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培养科技创新人才队伍,提升我区科技创新能力,以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组织院士专家及其科研团队开展技术咨询10次以上;解决关键核心技术1项;开发新产品1项或转化创新成果1项;培养科技创新人才3—5人。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50—100万元。
申报要求:(1)2025年新备案广西院士工作站和2024年广西院士工作站绩效考评获得“优秀”评价的依托单位可申报本项目。(2)项目名称格式:×××院士工作站能力建设。
子方向1: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
主要内容:支持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聚焦平台所属人工智能细分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强化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培养人才,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考核指标:申请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获得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促进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创业与孵化育成企业1家以上;培养科技创新人才3—5人;项目实施期内,实现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超过1000万元。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1)仅限已获认定的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申报,申报方向须符合平台建设方向。(2)对积极履行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工作任务,在开展科技创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先给予支持。(3)项目名称格式:×××人工智能新型研发机构能力建设。
子方向2: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聚焦平台所属人工智能赋能的产业领域,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和上下游企业开展科技攻关,强化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培养人才,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考核指标:申请发明专利2件以上或获得软件著作权2件以上;促进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项目实施期内,实现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超过2000万元。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1)仅限已获认定的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申报,须由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牵头单位牵头,联合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内的成员单位共同申报,申报方向须符合平台建设方向。(2)对积极履行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工作任务,在开展科技创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先给予支持。(3)项目名称格式:×××人工智能联合创新中心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聚焦平台所属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或赋能的产业领域,与东盟国家高校、院所、企业共同开展科技攻关,强化技术供给,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集聚培养人才,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提供开放共享服务。
考核指标:
1.企业类:(1)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2项及以上(其中,联合东盟国家科研院所、高校、企业或其他机构申报立项1项);(2)联合开发或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或新产品3项及以上;(3)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5人或创新团队1个及以上;(4)共建东盟创新载体及在东盟国家设立或收购研发机构1个及以上。
2.科研院所、高校和新型研发机构类:(1)新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项目3项及以上(其中,联合东盟国家机构申报立项1项);(2)联合开发或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或新产品3项及以上;(3)转化科技成果1项及以上;(4)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5人或创新团队1个及以上。
3.科技服务机构类:(1)推动东盟产学研合作5项以上;(2)促成广西创新主体与东盟国家的技术交易项目数量5项以上;(3)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5人或创新团队1个以上;(4)推动东盟国家研发机构落地广西1个及以上。
4.科技园区、产业基地或科技企业孵化器类:(1)以园区或产业基地为依托的,新入驻的高新技术企业2家及以上以上,新增东盟国家研发机构或者研发团队2个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及以上,科技园区内50%及以上企业有与区外(含境外、国外)开展科技合作。(2)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依托的,吸引2家及以上东盟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入驻,帮助3家及以上在孵企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区外(含境外、国外)先进技术,引进区外(含境外、国外)高层次人才3人或创新团队1个以上,成功孵化科技项目2个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1)仅限已获认定的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申报,申报方向须符合平台建设方向。(2)对积极履行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工作任务,在开展科技创新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优先给予支持。(3)项目名称格式:×××人工智能联合实验室能力建设。
主要内容:围绕现代特色农林渔业、绿色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以及海洋经济、绿色低碳技术等“7+2”重点领域,接续支持一批国家和自治区级系列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具有重大应用价值或产生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科技成果。坚持延续与扩展相结合,高效配置要素资源,通过全方位、多层次的接续支持,加快转化原创性、突破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开展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领域1:现代特色农林渔业
重点支持优良农作物、高效林果、名特优海淡水水产等新品种(系)推广应用及产业化,农林业机械及智慧装备产业化,食品和农副产品贮运保鲜、加工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农业绿色规模化种养殖和农林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业生态修复等技术与产品的产业化。
重点支持领域2:绿色化工
重点支持新型高效低品位矿产资源高效全元素利用、战略矿产综合利用技术及装备、工业固废/副产物高值化利用技术及装备、先进智能化工控制技术及系统、生物化工原料生产及利用技术的示范应用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领域3:高端装备制造
重点支持海洋工程装备先进技术及其应用,无人机及通航整机、动力装备、航空系统及零部件关键技术迭代升级,高性能科学仪器及高速精密检测系统成套设备的研发与应用,工程机械、汽车关键零部件研发应用和整车产品创新升级。
重点支持领域4:先进新材料
重点支持高性能硅质材料,高性能橡塑材料,光电材料及器件,新型储能器件及其关键材料研发与应用示范,新型接触贵金属材料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稀土磁材、稀土金属靶材、高性能稀土光电功能材料研发与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领域5:新一代信息技术
重点支持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北斗系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智慧交通一体化核心部件和新型智能设备的研发和应用,智能终端显示器件产品研发与应用,遥感人工智能产品研发与应用,电子和信息技术专用设备、自动化测量仪器产品开发与应用,高精度测量设备的研发与应用。
重点支持领域6:新能源及储能
重点支持高效光伏电池及核心组件研究及产业化,先进电池材料研究及产业化,生物质能高效利用装备研究及产业化,热泵采暖制冷装备研究及产业化,先进风力发电机组与关键部件研究及产业化,核电机组关键装备及部件研究及产业化,氢能生产及利用相关装备研究及产业化,动力及储能电池关键材料及装备研究及产业化,智能电网装备研究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领域7:生物医药
重点支持广西特色生物医药(含中医药)、海洋医药相关的应用研究与产业化,天然和合成物质的生物及药学性质与作用机制研究及药物产业化,创新药物的发现、成药性研究及产业化,数字诊疗设备、体外诊断设备研发与应用。
重点支持领域8:海洋经济
重点支持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灾害预警和防治等研究与应用示范,红树林、珊瑚礁、牡蛎礁、海草床、海藻场等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研究与应用示范,海洋污染防治、海水养殖尾水处理、海洋防腐研究与应用示范,海洋生态系统蓝碳潜力监测与评估研究与应用示范,海岛、海岸带特色生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研究与应用示范,北部湾珍稀动物保护与增殖研究与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领域9:绿色低碳技术
重点支持水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大气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土壤污染防治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示范,生态环境领域关键技术应用与产业化,生态脆弱区综合治理及资源可持续利用研究与应用示范,水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
考核指标:开发新软件、新系统、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应用技术2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项及以上,获得立项或发布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实现产业化应用,项目实施期内实现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新增利税500万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取得的重大成果在我区产业化成效突出的,最长可滚动支持5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取得的重大成果在我区产业化成效突出的,单个项目最高资助1000万元。
申报要求:
1. 科技成果应是国家和自治区级系列科技计划项目近5年内验收通过的成果,需提供相应验收报告、成果登记证书等。成果应具有技术领先、带动性强、转化增值潜力大等特点,在区内实现产业化。
2. 牵头申报单位应在自治区内注册满2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资信情况和资金筹措能力,具备相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或产业化条件。
3. 由企业牵头转化落地的,牵头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须良好,具有较好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以上,自筹与财政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
4. 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5. 项目负责人应为主要参与转化工作的人员,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成果应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处于中试熟化或示范推广阶段,能填补行业空白或解决“卡脖子”问题,以及推动行业变革、行业进步的颠覆性技术成果。
重点支持领域1:现代特色农林业
重点支持制糖或制浆造纸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关键技术和新装备研发及应用,农林业提质增效与农药减量绿色生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智能节水灌溉技术推广应用,农作物、畜禽水产优良新品种(系)与健康养殖技术开发及应用,农业面源和重金属污染土壤综合防治与修复技术研究及应用。
重点支持领域2:绿色化工
重点支持转化各类节能增效、过程强化、废弃物处置和安全评估等技术成果产业化,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耦合、绿氢替代、二氧化碳低成本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的规模化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领域3:高端装备制造
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机床与工程机械关键零部件和新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应用,汽车智能驾驶技术研发与应用,机器人机械与结构系统、传感系统、控制系统等应用示范,人形机器人的研发及应用,移动机器人工作系统,工业、农业和服务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领域4:先进新材料
重点支持开展稀贵金属材料和国家战略性非金属材料精深加工应用示范,国防/航空航天/通信/电力/电子/海洋工程等高端装备关键零部件用基础材料应用示范,铝、锰、铅、锌、锑、锡、铟、镓、锗广西优势特色金属高附加值产品研发及应用,碳酸钙、高岭土、膨润土、滑石、石英非金属矿精深加工及高附加值新材料的制备技术应用示范,高性能结构材料、高端电子化学品、新型半导体材料、特种橡胶材料、功能陶瓷材料、超硬材料、新型阻燃材料、新型热电材料、新型可降解材料、新型防腐材料、新型光学材料的技术应用。
重点支持领域5:新一代信息技术
重点支持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北斗导航、云计算、量子技术、数字孪生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等重点领域开展研发与场景应用示范。低空飞行器在物流运输、应急救援、社会治安、消防灭火、地质灾害、农林植保、边境巡检、设施检测等领域技术研究及应用,智能终端显示器件产品研发与应用,物联网平台、设备或核心元器件研发、智能检测与应用示范,工业软件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关键环节的研发及集成应用。
重点支持领域6:新能源及储能
重点支持城市储能、太阳能光伏发电技术应用,风电、火电灵活发电与节能减排、前沿光伏与储能电池制造、源网荷储等技术成果,氢能和先进储能等技术的集成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领域7:生物医药
重大仿制药物,抗体、重组蛋白、细胞治疗产品等创新生物技术药及微生物药物研究及产业化,治疗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神经退行性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的化学新药和创新中药研究及产业化,高端制剂和辅料研究及产业化,医用机器人、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影像设备、植介入医疗器械等高端医疗器械,康复机器人、仿生假肢、可穿戴便携式移动医疗和辅助器具产品等康复辅助器具,药用包装材料研究及产业化。
重点支持领域8:海洋经济
重点支持特色优势海水养殖品种或其他海洋动植物、微生物等生物种质资源调查、种质创新、保存和开发利用研究与应用示范,海洋生物制品、药物、食品、化妆品研究与应用示范,利用海洋产品加工副产物或废弃物开发药品、食品、化妆品、原料、建筑材料等高值化利用研究与应用示范,海洋矿产、能源、旅游等资源开发利用研究与应用示范。
重点支持领域9:绿色低碳技术
重点支持运用绿色低碳和低能耗技术开展工业固废液废回收再利用生产高附加值产品的关键技术产业化应用,新能源替代技术应用,水下爆破、灾害风险防减治技术应用,火电、冶金、陶瓷、水泥等行业低碳零碳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或设备研发,基础设施服役状态感知预警和低碳延寿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
考核指标:开发新软件、新系统、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集成应用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培养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1名。实现产业化示范应用,项目实施期间实现新增产值或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500万元。
申报要求:
1. 科技成果应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实现突破,处于中试熟化或示范推广阶段,能填补行业空白或解决“卡脖子”问题,并在区内实现产业化。相应成果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2. 牵头申报单位应在自治区内注册满2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资信情况和资金筹措能力,具备相应科技成果转化能力或产业化条件。
3. 每个企业限牵头申报1项本方向项目。由企业牵头转化落地的,牵头企业资产及经营状态须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上年度销售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以上,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
4. 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
5. 项目负责人应为主要参与转化工作的人员,是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
子方向1:粤桂科技合作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我区企业与广东省高校院所或企业,围绕现代特色农林业、绿色化工、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以及海洋经济、绿色低碳技术等“7+2”重点领域及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需求,联合开展重大科技成果转化落地,推动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区内实现产业化。重点支持人工智能在工业、农业、文旅、医药、海洋等领域的创新应用,支持开展新能源汽车整车和关键零部件技术应用与产业化,支持机器人、高端装备等关键技术应用与产业化,支持开展数字化生产、装备制造、电子封装等技术应用与产业化,支持开展低空飞行器研发与制造、低空智能交通管理系统、无人机应用场景拓展等领域技术应用与产业化,支持新材料与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化应用。
考核指标:(1)联合开发或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3项及以上;(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3)转化科技成果1项以上;(4)全职引进、培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不少于1人;(5)项目实施期限内,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由广西企业牵头联合至少1家广东省单位共同申报,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2)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参与成果转化工作的人员,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5)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的项目。
子方向2: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区内企业与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高校院所或企业建立机构间的合作机制,通过在区内或区外设立或建设成果转化中心、联合实验室、中试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共同围绕自治区重点关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7+2”领域开展成果转化应用与产业化。支持引进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在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集成与二次开发,在广西建立生产示范线或产业化基地,提升广西先进制造业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支持引进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领域的先进技术成果,在广西的智慧城市、数字政务、智能制造等领域开展应用示范,提升广西数字化水平。支持引进创新药物研发、高端医疗器械制造、中医药现代化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在广西开展临床试验、生产转化及应用示范,推动广西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支持引进节能环保技术、新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科技成果,在广西开展工业污染治理、水资源循环利用、新能源发电与储能等领域的应用示范,促进广西绿色发展。支持国家级大院大所围绕广西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牵头与广西企业合作开展科技成果二次开发、中试验证、应用示范等。
考核指标:(1)联合开发或引进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3项及以上;(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3)转化科技成果1项以上;(4)全职引进、培养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不少于1人;(5)项目实施期限内,新增产值3000万元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1)须由广西企业牵头联合至少1家长三角、京津冀、成渝地区单位共同申报,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2)申报企业信用状况良好,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产业化条件,有稳定的研发投入;(3)申报单位近1年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环保等事故,无严重科研失信违规行为,无违法行为或涉嫌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情况;(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参与成果转化工作的人员,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在职人员,应无违法失信和不良科研诚信记录,无影响项目实施的未决诉讼。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产品或服务市场前景有清晰的认知,具备实施项目所必需的组织、管理、协调等综合能力;(5)不支持无实质性创新内容的项目。
聚焦我区产业转型升级关键技术瓶颈和民生改善重点领域,面向区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创新主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揭榜挂帅”项目,促进企业技术需求和高校院所成果的精准对接,加快引进区内外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主要内容:为支撑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科技成果向产业化转化步伐,支持企业充分发挥科技成果转化主体作用,根据《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2024新修订),对企业出资通过购买、委托、合作开发或科技招商获得科技成果并转化应用形成经济效益的,择优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后补助。
资助经费:按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补助标准执行。
申报要求:1.项目名称格式:成果名称+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性后补助。2.按照《广西企业购买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管理办法》提供申报材料。3.提交《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总结报告》,内容包括:购买科技成果转化的目的和意义、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作用;科技成果交易情况;成果转化的成效,成果转化项目已投入资金情况,申请奖励性后补助经费金额、项目补助类型与计算方式;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
申报途径:通过广西数字政务一体化平台“高效办成一件事”栏目“科技成果转化一件事”事项中进行申报。(具体办理流程和要求另行通知)。
主要内容:支持已批复组建的广西技术创新中心,按照组建方案研究内容,开展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颠覆性技术攻关及相关技术的集成创新,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高效协同、资源互通、成果共享的创新生态,推动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与产业化,为构建我区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强大技术支撑。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主要内容:重点围绕我区“19+6+N”的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广西概念验证中心整合成果、人才、资本和市场等要素,开展原理验证、技术验证、产品验证、市场验证等概念验证服务,强化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价值发现和前端赋能,降低成果转化的风险与不确定性,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产业化。支持广西概念验证中心的开放运行及科研仪器设备更新。
考核指标:(1)建立概念验证项目库,入库项目的数量不少于100项;(2)提供概念验证服务次数不少于10次;(3)完成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创新增值1000万元以上(含技术合同交易、吸纳投融资、衍生公司估值等);(4)新增全职或兼职技术经纪人数量不少于3人。(5)建立稳定的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团队,组织概念验证成果与产业需求对接活动10次以上。
资助方式:前资助。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1.限获认定的广西概念验证中心申报。2.每个概念验证中心限申报1项。
子方向1:重大中试平台建设
聚焦我区“19+6+N”的产业体系,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及产业链链主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创新主体,围绕产业急需突破的关键核心技术,优化整合创新资源配置,打造机制灵活、转化高效、辐射力强的产业创新重大中试平台。支持中试平台加强中试试验设备与生产线建设,深化人工智能技术与中试环节的融合应用,推动中试流程实现数智化转型、产业链协同升级、技术成果高端迭代、生产过程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升中试服务能力,开展科技成果二次开发和创新放大,加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成熟度高、工程适配性强、成套应用价值大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及新产品体系。
考核指标:(1)完善中试试验及检验检测设备,建成中试产线1条以上;(2)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3项及以上;(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4)服务企业开展中试项目30项以上;(5)完成科技成果转化3项以上,所服务企业实现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产业化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新增利税1000万元以上;(6)培养高级工程师2名以上。
实施年限: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500—1000万元。
申报要求:(1)项目仅限企业牵头申报,总投资不低于3000万元,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2)项目原则上符合申报国家超长期国债、中央预算内资金投资项目支持领域,完成“自治区中试平台建设储备项目库”项目备案。
子方向2: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与示范
主要内容:支持聚焦自治区重点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高质量需求,围绕新材料、新能源、机械制造、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向海经济、轻工纺织、生物医药、绿色家居、绿色石化、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优质农产品等产业领域,面向区内外企业和科研单位提供中试研究服务,对具备明确产业化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潜在效益的重大科技成果开展二次开发和创新放大,形成成熟、适用、成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产品,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商品化,提高产业生产力水平,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
考核指标: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1项及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以上,获得行业、地方或国家标准(指南、规范)1项以上,建立中试生产线、应用示范点或示范应用场景1个以上,完善中试基础条件、规范中试流程和管理制度,提高中试开发和服务能力,以许可、转让、作价出资、孵化企业等方式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不超过300万元。
申报要求:1.仅限已获认定为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研究基地申报,每年限申报1项,上一年度绩效评价考核结果为“良好”以上的优先给予支持。2.优先支持项目在广西境内实施转化,研发形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新产品市场容量大,产业带动性强,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主要内容:面向前沿技术应用、产业转型升级、重大工程实施、社会民生改善等方向,支持建设一批技术创新度高、行业带动性强、示范效果好的科技成果应用场景。通过开放资源、创新机制,推动新技术新产品在真实场景中的验证与推广应用。
考核指标:(1)建成具有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应用场景1个以上,实现技术在相关领域的规模化应用;(2)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件以上;(3)应用场景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上,能显著解决行业共性技术难题或为民生提供服务便利。(4)培养高级工程师2名以上。(5)组织应用场景成果推广对接活动10次以上。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申报要求: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自筹与申请经费比例不低于3:1。
主要内容:聚焦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需求,支持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知识产权、技术转移、工程技术、科技咨询等科技服务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研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示范,进一步推动广西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支持以知识或技术提供为核心的第三方研究开发服务及示范,第三方行业工程设计、工程技术总包、生产技能与工艺设计、产品创新设计服务及示范,开展先进设计集成技术的服务应用与示范。重点支持精密复杂模具设计、工业产品设计、包装设计技术等。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创意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规划编制、测绘、咨询服务的关键技术等。基于新创意、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面向社会和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专业设计技术等。
支持采用先进的方法、装备或材料,依据环境、安全、质量等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或其他强制性要求,开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检验、检测、认证等合格评定服务的关键支撑技术。支持采用物联网、分布式存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检验检测数智化技术研究与应用示范。面向企业、产业和社会提供技术标准的研发、咨询和第三方服务的关键支撑技术;行业标准数据库的二次开发与数据检索技术等。
支持采用新型服务模式和技术方法,提供知识产权的确权、检索、分析、诉讼、数据采集加工等基础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知识产权增值性服务的支撑技术;提供专利数据库的二次开发建设与数据检索等服务的支撑技术。
支持面向产业和企业提供技术转移转化、创业孵化、科技信息等服务的支撑技术。支持科技中介服务模式创新,引导科技人才、技术转移、科技成果、科技信息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线上和线下咨询与服务”相结合的创新服务模式;支持集技术成果与产权交易、科技信息联网等为一体的综合性科技中介服务平台建设。
考核指标:突破关键技术1项以上,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以上,获得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以上,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300万元。
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科技创新条例》,鼓励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进一步发挥在技术转移服务体系中的主力作用,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加速实施,支持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开展技术转移中介服务,促成供需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并完成交易,按技术合同交易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性后补助。
资助方式:后补助。
资助经费:每个项目补助经费按年度促成技术合同的技术交易总额的1%核算,单个项目不超过100万元。
申报要求:1.项目标题格式:20××年度单位简称+技术交易服务奖励性后补助。2.优先支持自治区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申报,重点支持促成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的单位。3.技术交易的双方,应至少一方是广西境内的单位。4.技术合同完成交易的时间为申报日的上一年度的1—12月。
申报材料:1.技术转移机构促成年度技术交易的项目清单,包括项目名称、买卖双方名称、交易金额时间等内容,以及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合同交易证明材料,如委托合同、协议等。2.在“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登记的技术合同和登记证明、科技成果购买方的银行付款凭证和科技成果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工作措施、工作成效、做法与经验、典型案例,年度投入技术转移工作的人员数量和总经费,申请后补助经费金额与计算方法;补助经费的使用方向及预算,预算格式参考《广西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经费开支预算”栏。
主要内容:1.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大学科技园等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发展,提升创新创业服务水平,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企业培育,扩建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孵化场地,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改善科技企业孵化环境,增强科技企业孵化产出成效。支持运用智能化、数字化手段提高孵化效能,探索超前孵化、深度孵化等孵化模式,支持孵化器向专业化方向发展,提供研究开发、概念验证、小试中试、检验检测等专业技术服务。重点支持面向未来制造、未来信息、未来材料等未来产业和人工智能、元宇宙、生命科学等前沿科技领域打造未来产业孵化器。(满足申报要求1、2、3,满足考核指标1、2、3、4)
2.支持研发类、孵化类及综合类科创飞地建设,鼓励各级政府、园区、企事业单位等立足广西特色产业发展和企业科技创新需求,“走出去”在区外建设技术研发平台,“引进来”转化优秀科技成果,集聚高端人才,服务重大项目、重大成果、重点企业转移转化,推动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申报要求4;孵化类、综合类科创飞地满足考核指标标1、2、3、4,研发类科创飞地满足考核指标5)
考核指标:1.建立完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创新、投融资和资源对接等服务。2.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不少于3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不少于3家。3.推动创业带动就业,吸纳应届大学生就业创业不少于10人。4.每年组织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培训、创新创业大赛、创业沙龙等创新创业活动不少于5场次。5.开发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或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1项以上,完成技术转移或成果转化1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
资助经费:1.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资助100—200万元。2.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的资助50—100万元。3.对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助50—100万元。3.研发类飞地、孵化类飞地支持经费不超过200万元,综合类飞地支持经费不超过500万元,成效特别突出的,可以“一事一议”给予支持。
申报要求:1.定向支持上一轮次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绩效评价中为“优秀”的申报,在同一轮次内已获得该方向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2.定向支持2021年至今成功创建为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和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单位申报,已获得认定资助的,不得再次申报。3.申报单位应具备持续运营发展能力,提供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相关证明,如为自有场地的应提供产权证明等,且保证孵化场地自申报之日起正常运营3年以上;如为租赁场地的应提供租赁协议等,其中租赁期限应自申报之日起有效期3年以上。4.申报单位应为获得自治区科技厅备案的科创飞地,项目名称需添加后缀名“(科创飞地建设)”。
主要内容: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针对广西重点产业需求,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前瞻性技术及颠覆性技术的创新攻关,提供理论支持与实验验证,加速技术突破。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深度参与企业产品研发的验证、中试、熟化及产业化各环节,开展产品优化设计、功能拓展、工艺升级、技术集成等研究工作,促进关键材料、先进工艺、高端装备、核心部件、工业应用软件等重大成果转化与落地,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产业升级提供有力支撑。支持企业科技特派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企业出资且到位经费50万以上,符合“四个面向”要求的科技项目纳入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
考核指标:
①开发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1项及以上。②获得立项或发布团体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1项及以上。③获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及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自筹。
申报要求:支持由企业科技特派员担任项目负责人与派出单位和驻点企业联合申报。
主要内容:聚焦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高端装备制造、先进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储能、生物医药、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经济、绿色低碳技术等重点产业领域,支持已获得广西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投资,且在成果转化、产业化应用等环节具有明确目标和潜力的项目,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推动广西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通过科技计划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协同发力,以财政资金入股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概念验证、小试、中试及二次开发等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主要内容:加强对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散分担机制,支持科技型企业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产品设计、研发投入、项目建设、运营、并购等。鼓励保险机构围绕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点支持对象等开发科技保险产品,有效分散和降低科技创新风险,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对科技型企业投保按比例给予补助。
具体申报通知另行发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根据《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夯基”行动计划(广西基础研究计划),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强化应用基础研究,加强有组织科研,培养高水平研究人才和研究团队,稳定基础研究队伍,增强源头创新能力,筑牢科技自立自强根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夯基”行动计划下设2类项目,分别为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和科技基础资源利用与开发项目。
广西自然科学基金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鼓励探索、突出原创;聚焦前沿、独辟蹊径;需求牵引、突破瓶颈;共性导向、交叉融通”的原则,坚持“强源头、抓项目、建平台、育人才、倡共享、出成效”资助导向,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坚持自由探索研究和目标导向引领并重,支持重点产业开展任务导向型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推动基础研究与产业技术创新融通发展,鼓励围绕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食品轻工、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人工智能等广西重点产业领域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资助原则,充分发挥专家作用,采取宏观引导、自主申请、平等竞争、同行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机制,坚持突出人才培养,充分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和培育申请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沃土工程”和“苗圃”作用。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设置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创新研究团队项目、联合专项等类别。
面上项目鼓励支持科技人员紧紧围绕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和广西经济社会以及产业发展需求,开展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前沿性、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促进各学科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且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科技人员推荐。
2.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年龄不超过57周岁。
3.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资助累计已满3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再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为1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成果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产出2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积极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
重点项目主要支持科技人员瞄准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食品轻工、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人工智能等广西重点产业领域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获得理论成果和发明专利,推动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科技人员针对已有较好研究基础、接近或达到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学科或研究方向,结合广西一流学科建设的相关前沿和热点问题、交叉学科问题,开展深入、系统的创新性研究,促进学科发展,推动若干重要领域或科学前沿取得突破。
1.重点资助产业: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食品轻工、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人工智能等广西重点产业。
重点研究内容:
1)新能源汽车中电池、电驱、电控等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2)汽车领域智能制造新原理、新模式、新系统、新装备研究;
3)新材料、新能源中的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1)绿色化工合成方法与工艺研究;
2)新材料合成、组装、光电磁及催化性能等应用基础研究;
3)多功能有机材料化学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1)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应用基础研究;
2)大数据、区块链、智能计算基础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3)6G通信网络基础理论与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1)高端装备制造中的关键力学问题研究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2)智能制造与智能建造的新原理、新模式、新系统、新装备研究;
3)海洋工程装备先进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4)机器人自主作业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1)广西优势有色金属的冶炼、成型加工、检测及效能的关键问题研究;
2)高性能材料设计、制备、加工和应用中的关键问题研究;
3)高端金属新材料制备、加工、应用理论及关键问题研究。
1)高端绿色家居智能制造与板材加工新技术的应用基础研究;
2)绿色建筑材料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1)广西优势特色生物医药相关的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2)广西特色中医药、民族医药的生物及药学性质与药效机制研究;
3)创新药物的发现及成药性研究;
4)广西常见高发病发病机理与关键靶点研究。
1)广西特色食品储藏、加工与食品安全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2)蔗糖产业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1)广西农林牧渔业重要动植物的多组学研究;
2)广西特色动植物的生长生殖调控、抗逆性、病害性、特异抗病性、与环境互作的机理研究;
3)广西农林牧渔业的大数据、智慧化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4)广西农林牧渔业有害生物控制应用基础研究;
5)广西农林牧渔业面源污染成因量化分析及废弃物处理与利用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10)海洋
1)北部湾海洋资源保护、修复与可持续利用;
2)海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基础研究;
3)北部湾海洋灾害机理与监测预警机制、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研究。
(11)人工智能
1)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及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2)跨模态、大模型及具身智能关键技术研究;
3)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范式及其应用研究。
2.重点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和信息科学等7个学科领域。
重点研究内容:
(1)工程与信息领域中的相关数学问题研究;
(2)非线性问题、复杂网络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3)代数、组合、图论交叉理论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4)光电/光热转换过程中的新物理与新机制研究;
(5)密码学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6)计量学基础理论研究及其应用基础研究;
(7)储能材料研发、储能电站运行优化机制及其应用研究;
(8)食品药品功能及安全分析新原理新方法与机理研究;
(9)具有光、电、磁等功能的新型化合物合成与应用研究;
(10)资源高效利用和环境保护的化学工程研究;
(11)环境复合污染的机制及控制研究;
(12)广西地方特色生物资源的发掘、保护、利用、评价与种质创新研究;
(13)广西区域特色生物多样性维持机制研究;
(14)重大疾病的分子机制、生物标记物筛选、疾病模型的建立及防治方法研究;
(15)环境与遗传因素及其交互作用对人体健康及寿命的影响及其机制研究;
(16)广西区域环境保护和治理研究;
(17)天气气候变化机理、预报预测及生态环境效应研究;
(18)广西水、土资源演变与可持续利用研究;
(19)生态系统碳汇机理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20)广西矿产资源形成机理及开发利用研究;
(21)广西风能、氢能、生物质能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研究;
(22)工程结构的破坏机理及安全性与耐久性关键问题研究;
(23)信息物理融合建模、安全评估及控制关键科学问题研究;
(24)生态产品标准及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与应用研究;
(25)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相关科学问题研究;
(26)广西中强震构造区地震危险源探识,孕震环境和成因机理、预警及震后风险防范研究。
3.其他资助内容
面向广西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实际需求,特别是符合广西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需求,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应用前景的其他学科交叉类基础研究与应用基础研究。
1.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年龄不超过56周岁。
2.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资助累计已满2项的科技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项目成果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对产业发展有较大学术贡献。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产出3篇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积极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项目重点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特别是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食品轻工、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人工智能等广西重点产业领域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自主选择研究方向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促进青年科技人员成长,培育具备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青年科学基金项目(B类)、重点项目等国家级重要基础研究项目能力的高层次优秀学术带头人后备队伍。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1.申请人的人事组织关系应在广西;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8周岁。
2.有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经历;应保证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获得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及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再次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4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项目成果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产出4篇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积极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
为加强对优秀人才的持续培养,构建长周期稳定的资助机制,对资助期满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原广西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择优遴选不超过40%的项目给予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支持。
申请人应在申报书填写过程中选择“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延续资助)”项目类别,申报书附件需上传已完成结题的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项目的验收报告。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的人事组织关系应在广西。
2.保证项目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申请人曾主持广西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学基金项目(A类),且项目实施期结束时间在2024年度内。
4.存在项目延期、超期申请验收、验收不通过等情形的不得申报。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4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成果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产出4篇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积极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
青年科学基金项目(C类)支持青年科技人员围绕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和广西经济社会以及产业发展相关的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研究工作,培养青年科技人员独立主持科研项目、进行创新研究的能力,重在激励青年科技人员的创新思维,培育基础研究后继人才。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一)申报要求
申请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不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应具有硕士学位且有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出具推荐意见。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未获得过广西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
(二)资助经费与实施年限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8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三)考核指标
项目成果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产出1篇具有较高学术质量的论文或科技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注重加强人才培养、学术交流,积极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重点资助以优秀中青年科技人员为核心成员(由学术带头人和研究骨干组成)的研究团队,以构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链为目标,共同围绕国家和广西科技发展规划以及产业技术发展需求确定的重要研究方向,特别是瞄准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食品轻工、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人工智能等广西重点产业领域高质量发展需求,开展创新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培养和造就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研究团队。
资助学科:数理科学、化学与化学工程科学、生物科学、医学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和管理科学等8个学科领域。
1.项目申请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申请人在系统提交项目申报书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应为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学术带头人,具有协调团队研究的工作能力,具有主持2项以上(含2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非地区基金项目(课题)的经历。
2.项目核心成员应在近5年内,围绕所申报的研究方向主持过相关领域的国家级基础研究项目;项目核心成员应保证研究期内每年在依托单位从事研究时间在6个月以上。
3.研究团队应由1名学术带头人、不多于5名的研究骨干等核心成员以及若干相关研究人员组成;研究骨干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在读研究生或在站博士后,不能作为研究团队的核心成员。
4.研究团队的研究方向应明确,研究内容符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以及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处于研究领域的前沿,研究目标达到国内领先。
5.研究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各成员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核心成员之间优势互补,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成功的科研合作历史(共同承担过省级以上基础研究项目或共同发表过高水平学术论文等)。
6.研究团队应当具有良好的学术氛围和稳定的人才队伍。创新研究团队项目在研期间,核心成员不得另行申请或参与其他项目组申请创新研究团队项目。
7.依托单位应当支持团队所在的实验室建设,在科研经费、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8.优先支持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的项目;优先支持有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等单位参与研究的项目。
单个项目资助经费100万元,实施年限不超过4年。
项目成果以科技报告、论文、专著、专利、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学术贡献等形式为主。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在项目实施期间产出8篇具有较大学术贡献的论文或学术报告等,鼓励在国内外优秀期刊公开发表论文。鼓励申报或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加强和培养出现有技术骨干达到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或引进符合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人才,建成稳定的基础研究团队10人以上。根据项目开展实际情况,加强学术交流,积极出版专著、申请专利等。
创新研究团队项目主要评价以下6个方面:
1.研究方向的科学问题和意义;
2.已取得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科学价值;
3.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及可行性;
4.申请人的学术影响力,把握研究方向、凝练重大科学问题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以及在研究团队中的凝聚力;
5.团队成员的学术水平和开展创新研究的能力,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合理性;
6.团队成员间的合作基础,有无共同承担项目和共同署名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等。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广西关于加强基础研究,提升原始创新能力的有关要求,发挥广西自然科学基金的导向作用,建立基础研究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增加基础研究投入,自治区科技厅与区内部分单位共同设立了广西自然科学基金联合专项,以带动联合单位科研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提升联合单位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该专项指南另行发布。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与广西共同投入经费设立,针对广西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通过重点项目形式,吸引和集聚全国优秀科技人员,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海洋科学等领域,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重要组成部分,面向全国,公平竞争,择优支持。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广西)项目指南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统一发布。请申请人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发布的年度相关通知和年度项目指南要求,认真开展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项目资助工作应当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规定,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运行机制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为提高广西科技基础资源使用效能,增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基础研究的基座,根据《广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优化实施方案》,科技基础资源利用与开发项目围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开发研究、实验动物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等2个研究方向展开:
围绕打造广西产业发展集群,开展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技术、方法及标准规范研究,研制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相关的优化应用辅助配套系统,提升我区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自主研发能力和水平。
子方向1: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应用研究
主要内容:重点面向广西重点食品、农产品质量监测和溯源体系建设、特色产品质量控制和安全性评价、环境污染物监测与筛选、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康养设备等相关领域,应用自治区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管理的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通过技术、方法创新、软件工具的引进、改良、开发或仪器功能集成应用创新,研究建立相关新技术、新方法、新标准、新规范。
考核指标:研究制订出相关分析测试、检验检测(或仪器功能集成)新技术、新方法和操作规程,研制样机1台或产品更新换代1台(套),建立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1件及以上,培育建设相应的质量检测技术标准研究人才团队5人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1.优先支持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优秀”或“良好”的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2.不支持未进入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统一管理(简称“入网”)或入网但研究对象不属于大型科研仪器(即单价在50万元以下)的研究项目。
子方向2: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研制开发
主要内容:重点支持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汽车、绿色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高端金属新材料、高端绿色家居、生物医药及大健康、食品轻工、现代特色农林业、海洋、人工智能等),研制用于科研的科学仪器设备或开发用于已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价达50万元)相关的配套系统,为我区优势特色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提供紧缺的科研仪器或配套设备。
考核指标: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学仪器设备新产品1台(套),制订或符合相关标准,或开发已有科研仪器设备产品的优化应用配套系统(平台),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1件,培育建设相应的科学仪器设备研发人才团队5人以上。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50—300万元。
申报要求:1.优先支持国家重点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自治区实验室、自治区重点实验室、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依托单位及最近一次广西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绩效考核结果“优秀”或“良好”的管理单位申报的项目。2.不支持主要用于教学(非科研用途)的科学仪器设备及其配套系统研发的申报项目。
方向68:实验动物资源利用关键技术研发
主要内容:围绕我区重点产业领域对实验动物相关学科的科技创新需求,加强广西特色实验动物资源的可持续开发利用,为广西生物医药研发及相关产业创新发展提供基础条件支撑。重点支持开展研发以下其中一项内容:1.实验动物品种引进、更新换代、新资源实验动物化。2.广西区域高发重大疾病实验动物模型建设。3.广西特色实验动物生物安全和质量控制技术体系构建研究。
考核指标(对应上述内容):1.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验动物新技术1项,新品系或新产品1个,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培育建成相应的实验动物资源研发人才团队5人(含)以上。2.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实验动物新技术1项,或新产品1个,制订地方、团体、行业或国家标准2项(含)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3.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共性技术1项,制订行业或国家标准2项(含)以上,建立质量控制技术或方法2项以上,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件。
实施年限:不超过3年。
资助方式:前资助或贷补联动。
资助经费:单个项目资助100—200万元。
申报要求:1.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广西区内经自治区级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的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单位,或取得有效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研究内容在许可事项的适用范围内)且在实验动物资源开发利用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条件和研发经验积累的企事业单位。2.信息化管理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原来参与承担相关平台建设的单位。3.不支持与生物医药及生命科学领域无密切相关的申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