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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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助来源:关于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有关高等学校、企业: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教高厅〔2020〕1号)要求,现就开展2026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验收范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3年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11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2024年第一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立项名单的通知》批准立项的项目。 2022年第二批以前立项且未结题的项目,按照2024年10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4年度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不再受理,不纳入本次及后续统一结题验收范围。 二、结题验收申请说明 1.协议到期项目 2022年第二批至2024年第一批立项且协议已到期的项目,须参与本次结题验收。不再受理项目延期申请,逾期未申请结题验收的,后续不再受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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