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的通知发布机构:大连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日期:2023-07-05 至 2023-07-14 附件:3个资助来源: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详细清单请查询站内相关数据库重点摘要关键词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发展,根据《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大科规发〔2023〕2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大连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申请对象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制造某种产品、应用某种工艺或提供某种服务的系统知识,通过各种途径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不含高校院所),应为在连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申请条件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并提供三方合作协议等促成技术交易的证明材料; 2.促成的技术合同类别应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或作价投资合同; 3.技术合同应经认定登记,认定登记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支持方式 按促成技术合同实际发生技术交易额最高5%给予一次性经费补助,每家机构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四、申请材料 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补助申请表; 2.促成技术转移的证明材料; 3.促成的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复印件; 4.以上为部分内容预览登录查看完整内容原文信息来自官方网站,登录后可查看原文链接附件:3个,登录后可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