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申报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通知

发布机构:河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 附件:1

资助来源: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

重点摘要

关键词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科技〔2020〕203号)精神,为做好2023年度“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创新人才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范围  1.申请者须符合《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第七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对违反师德和学术不端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制。①我省高等学校在职在岗科技人员,具有充足的时间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②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③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已取得比较突出的创新性成果,并对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思;④获得博士学位;⑤年龄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创新人才计划支持范围限于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和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等更高层次科技人才计划支持者,不在支持范围;已获得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团队支持计划、河南省高等学校重点科研项目基础研究专项以及本计划资助者,不在支持范围;  3.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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